Ⅰ 股權激勵價格低於股價是為什麼
看完定價規則,你就懂為什麼了~
一般根據公司的上一輪估值打折或實際凈資產打折來作為員工股權激勵價格
也有根據公司凈利潤與同行業平均市盈率等方法,具體如下: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因為涉及公眾股東的利益,所以要遵守以下相關法律的強制規定
1.1 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股權激勵模式的行權價格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1.1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1.1.2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價之一。
1.2 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模式的授予價格: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2.1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1.2.2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價之一的50%。
2.1 以注冊資本金為標準的行權價格
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與凈資產相等或相差不大時,每份股權激勵標的的行權價格可以直接設定為1元/股。
2.2 以評估凈資產價格為標準的行權價格
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與凈資產相等或相差較大時,每份股權激勵標的的行權價格應該設定為經過評估的每股凈資產值
2.3 注冊成資本金或凈資產折扣價
2.4 以市場評估為基礎,確定行權價格
重點在於計算股價。
主要有凈資產計價法;綜合考慮收入、利潤定價法;根據無形資產、有形資產定價法
根據市盈率定價時可以參考我國公司上市時的股票定價公式:P=R*V[S1+S2(12-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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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權激勵價格是什麼意思,高好,還是低好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當前,眾多企業在吸引、留住核心人才的過程中,都會考慮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企業在股權激勵計劃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題。
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行權價格的確定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但是由於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行業不同、所處階段不同、規模和特點也有所差異,所以他們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也不同。那麼,企業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過程中,應該採用何種方法以確定行權價格?
上市公司
1、股票期權激勵定價法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誒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2、限制性股票激勵定價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並未對限制性股票吉利的定價進行規定,根據《股權激勵有關備忘錄1號》(2008年3月17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的相關指導意見:
(一)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的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事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准,則需要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提交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3、股票增值權激勵定價法
股票增值權激勵定價方法應與股票期權激勵定價法一致。
非上市公司
1、資產價值評估定價法
凈資產定價法:1、算出公司凈資產;2、設定公司總股本;3、公司股份價值=凈資產/總股本。
綜合定價法:1、綜合考慮銷售收入、凈利潤與凈資產定價,對它們賦予不同的權重,從而計算出公司的總價值;2、設定公司的總股本;3、公司股份價值=總資產/總股本。
2、凈現金流量折現法
把公司整個壽命周期內的現金流量以貨幣的時間價值作為貼現率,據此計算公司凈現值,並按照一定的折扣率計算,以此來確定公司的股份價格。
注意:這種方法確定過程較為復雜,對現金流的預估、折現率的選取等需要專業的財務知識以及對行業前景的准確判斷,所以具有上市計劃的公司採用此方法。
3、市盈率定價法
這種方法模擬了上市公司的定價方法,具體如下:
(1)股票價格=每股收益*市盈率;
(2)每股收益=凈利潤/年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3)市盈率=普通股每股的市場價格/普通股每年每股的盈利(即股票每股稅後收益)。
其中,凈利潤可以根據公司上一年度的損益表及本年度發生損益的情況進行預測;公司的總股本可以看做是公開發行股票前的總股數。
4、市場評估定價法
(1)確定幾家規模、發展階段和本公司相近的公司作為參考公司;
(2)根據參考公司的凈利潤、凈資產或者現金流量等股價指標算出參考公司相關指標的價值比例;
(3)算出所有參考公司的平均比率,根據本公司的相同股價指標推斷出公司的價值;
(4)設置總股本;
(5)公司股份價格=總價值/總股本
5、組合定價法
將資產價值評估定價法、凈現金流量折現定價法和市場評估定價法組合起來確定股權激勵的估價。
Ⅲ 股權激勵的期權授予價高於當前股價,這種情況下適宜行權嗎
股權激勵的期權價格低於目前的股票價格,不要行權。因為股票的這個股權激勵期權是為了讓你在股價漲得比較高的情況下,以較低的價格購入,前提就是股價漲的比你這個期權行權價格低,你這樣的購買才有意義。
在行使這個權利的時候,一般都是公司以原始股的價格給你的,這個期權價格,就是公司的這個期權行使價格是5塊錢。但是公司股票發行的時候,首發價格就已經到了18塊錢你仍然可以選擇以5塊錢的價格買入,經過一段時間的封閉期之後,你這個股票仍然可以在市場上正常流通和交易,按照18塊錢去交易,5塊錢直接變成18塊錢,你想一想是不是身價翻倍?
Ⅳ 股權激勵價格是多少
上市公司採用限制性股票模式,股權激勵的價格一般不得低於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和草案公布前20、60、1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的較高者。
採用股票期權,股權激勵的價格一般不得低於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草案公布前20、60、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較高者。
對於多數非上市企業來說,從企業融資和融智的雙重角度出發,一般採用估值加打折的定價思路。首先,按照對外進行融資的角度出發,對企業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
(4)股權激勵價格比股票低擴展閱讀:
對於成熟型或傳統型企業來說,由於企業的成長性較低,股權的升值空間一般,股權對激勵對象的吸引力主要來自股權能夠帶來的分紅,對處於這個階段的企業來說。
採用凈資產定價法或者固定收益法是常用的股權定價方法。股權激勵的根本目的是留住企業需要的人才,調動人才的積極性,股權定價本質上是原有股東和激勵對象之間的博弈。
Ⅳ 為什麼股權激勵前股票會下跌
股權激勵前股票價格下跌並不是一件壞事,至於說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股權激勵的價格是按照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前一個交易日、股權激勵草案公布前3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來定股權激勵的價格的,這時候股權激勵價格越高對於被獎勵股權的公司高管來說潛在利益就越小,這就喪失了股權激勵方案本來存在的意義,公司很多時候都不希望實施股權激勵的時候價格過高的。
綜合以上種種,股權激勵前股票價格會降低,主要是因為有著公司和股民的合力,如果不是這兩者在其中周旋,這種底子比較好公司的股票價格也不會下跌。
Ⅵ 股權激勵價格低於股價是利空嗎
不確定的。
要看具體情況。
有的公司訂立的股權激勵是獎勵性質的,普遍低於當時的股價,目的是讓內部人員有利可圖。
所以,這一般是常態。
關鍵是看這個激勵安排是否利於公司業績增長,如果是激發了管理層、骨幹員工的干勁,公司業績大額提高,改善,就是利好。
反之,套利目的明顯,突出給予內部人在二級市場賺取工資,獎金之外的差價,就不能視為利好,可以判定為套利,搜刮二級市場投資者。如果額度較大,就是利空。
至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走勢,激勵價格的高低倒不是最主要的,業績走向對股價影響更大。
Ⅶ 股權激勵是折價多的好還是折價少的好就是股價高的好還是股價低的好
公司給高管的股權激勵,是對高管的一種激勵機制。往往是帆擾在事前與高管約定有一個執行價格,這個價格可以看作看漲期權的執行價格。
比如說,公司給他們的管理層一個股權激勵計劃,約定好如果完成某一項工作或者kpi的話,可以以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的股票。比如現在的價格是20元,那麼公司給的約定價格是15元。那麼管理層可以每一股賺5元。
這樣看起來,這個股權激勵的價格是越低對管理層寬橋越好,因為管理層的利潤更高。慎轎猛但是對公司不好,因為公司要為此付出的成本越高。
Ⅷ 為什麼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都普遍低於當前的市場價格
股權激勵價格低的原因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以低於股價的條件給予激勵對象,將公司的業績與員工個人收益綁定在一起,實現長期雙方共贏。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Ⅸ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在價格方面有什麼規定嗎比如:最低不能低於多少之類
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9)股權激勵價格比股票低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時限不得少於12個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額的50%。
當期解除限售的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遞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應當按照規定處理。,上市公司應當回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並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出現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出現其他情形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