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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發行定價機制研究

發布時間:2021-06-25 12:50:12

Ⅰ 公司上市的時候怎樣對股票定價 然後發行

中國的股票價格主要取決與供求關系,大家都覺得一個公司效益好,股息紅利交多,就愛買它,它的價格就高,同一行業的也有效益好壞之分。剛上市的股票定價比較復雜,在公開發行前現由法定的幾家大型的金融機構根據市場,上市公司和公開招標的情況商討決定一個價格,公開上市時,以這個價格為基礎,再集合競價得出的最後開盤價!!同時還要考慮
首先是股票發行時的大盤情況的好壞.
發行股票公司的行業前景如何.
是否是國家支持的行業.
發行股票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
發行股票的公司有不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已經發行上市的同類公司的股價表現.
公司的每股凈資產.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的多少.
發行股票公司的每股收益.
發行股票公司的利潤增長速度.
發行股票的券商實力的高低.

Ⅱ 公司上市時發行股票的價格是怎麼定的呢

現在是實行「詢價制」,不是由證監會規定,當然也就沒有公式了。
我們根據詢價第一股--華電國際,來了解一下新股詢價的操作流程。
1、所有新股皆採用詢價制
詢價制度推出後,今後對所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包括目前通過發審會審核、等待發行的公司,都要求採用詢價方式發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詢價區間),詢價區間的上限不得高於區間下限的20%。華電的發行價格區間確定為2.3元/股-2.52元/股,按照華電國際200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得出的每股收益計算,該價格區間對應的市盈率為13.5倍至14.8倍。
2、機構參與詢價與配售
詢價對象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等六類機構投資者。詢價對象應以其自營業務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分別獨立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股票配售。1月22日,中金公司公布了華電國際網下累計投標詢價配售結果,共有84家配售對象獲得配售,獲配比例為3.110%,超額認購倍數為32.147倍。據統計,此次網下申購的總股數達到了132.8577億股,共凍結資金332.6億元。
3、社會公眾網上市值配售
試行詢價制度後,目前採用的網上市值配售的發行方式沒有變化。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除向機構投資者配售部分外,其餘股份以相同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已獲得詢價配售的機構也可參與。據悉,華電國際將於1月24日上網市值配售發行,1月27日為市值配售繳款日,並預計於2月3日上市。

Ⅲ 我國股票市場定價機制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有以下幾個定價方法:
1、市盈率法。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X發行市盈率
2、凈資產倍率法。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X溢價倍數
3、現金流量折現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據此計算出公司凈現金流量值,並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來現金流量,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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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在上市時是怎樣決定本公司股票的發行價格的

發行股票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來融資,所以發行股票的時候會根據融資規模和發行股票的數量來確定每股價格,還會根據上市公司的財務和運營狀況。上市公司的發行計劃和股票價格及股票數量會報證監會核准後發行。
一般都是根據PE即市盈率來決定股價的,有一個合理的市盈率范圍,比方說20倍到60倍之間,如果大家都非常看好一支股票的質的或發展前景,就會給出比較高的PE
一家公司在ipo時會先向機構詢價,然後根據機構的詢價結果給出一個定價區間,一般會按照上限來定價發行

Ⅳ 中國的新股 IPO 定價機制經歷了哪些變化和發展

一、我 國股 票 發行 定價 制 度 的演化
我 國曾經採用 了多種股票發行定價制 度 , 但從 總體 上可以劃分為 以下四個大的階段 :
第一 階段 : 行政化定價 階段 ( 1 9 9 1 -1 9 9 9 年)
9 0 年代初期 , 我 國股票市 場規 模 有 限 , 股 票 採用 自辦 發 行或 在某 地 發行 , 大部 分 採用 固定市 盈 率 的行政 式 定 價方式 。1 9 9 4 年 曾實行過發行人 和主承銷商根據市盈率協 商確定底價 , 投資者競價 申購 的發行定價改革 , 即只設底價 不設價格 上限 的上網競價發行 , 但 由於股票 的供給與需求不平衡 , 導致發行 價格偏高 , 經過哈歲寶 、 青海 三普 、 廈華 電子 、 瓊 金盤四家試點後停止實施。1 9 9 6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 證券法》 實施期 間, 股票發行採用 的是 市盈率相對 固定 的行政 定價制度 , 新股 發行 價格根據發行人平均每股收益和發行市盈率的乘 積來確定 , 並且規定 的發行市盈率不得超過 1 5 倍 , 但 是平均每股收益 的計算依據並不相同, 1 9 9 6 年 1 2 月 以前是盈利預測的每股 收益 , 由於該方式 隨意性大 , 因此在 1 9 9 7 年 1 月至 1 9 9 8 年 3 月更改為新股發行定價 以過去三年已實現每股收益的算術平均值為依據 , 不過這項 比較合理的定價政策由於受到發行人 的反對 , 在 1 9 9 8 年 3 月被
放棄 , 重新規定新股發行價格以預測 的發行 當年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定價依據 。因此從 1 9 9 2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這段時間的新股發行 的市盈率雖然平均在 1 3 —1 5 倍之 間, 但是 由於每股收益的計算依據不 同, 發行 價格仍然存在顯著差別。
第二 階段 : 市場化定價試行階段( 1 9 9 9 . 8 —2 00 1 . 1 1 )
由於在第一階段中對發行定價的市盈率限制 , 理論界 和管理部 門普遍 認為對發行 定價制度 的管制人 為地扭 曲的定 價機制 , 導致了新 股發行價格過低 以及 I P O抑價程度過大。因此 , 建議 採用市場 化定價方 式的呼聲非 常高 , 其 邏輯是對發行 價格進行松綁之後 , 可 以使一級市場發行價格 向二級市場靠攏 , 從 而降低一二級 市場 的價 差 , 並且 可 以擠 出在 一級市場 長期囤積的打新股 資金 。在此背景下 , 從 1 9 9 9 年中期開始 , 監管部 門相繼進行 了一系列 旨在推動股票 發行市場化 的改革 。1 9 9 9 年 7月 1 日實施 的《 證 券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 , 「 股票發行採取溢 價發行 的, 其發行價 格 由發行人與 承銷 的證 券公 司協商確 定 , 報 國
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 」 股 票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 由此拉開 了序 幕。與此相對應 , 1 9 9 9 年 7月 2 8日 證 監會文件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 的通知》 則進一步指出發行公司和 主承銷 商可制定一個發行 價格區間 , 也可 以通過召開配售對象 問答會等推介 方式來 了解配售對象的認購意願 , 確定最終發行價格 , 從而在定價方 式上給 了發行人 和承銷商一定 的 自由空間 , 但是最終發行價格須確定 在經證監會核 準的價格 區間 內, 發行價格確定 在價格 區間之外 的, 須報證監會重新核准。由於在此階段發行定 價基礎是 由市場主體協商定價 , 因此 , 可 以把該階段稱 之為市場化定價制度試行階段。
第三階段 : 重新限制市盈率定價 階段 ( 2 0 0 1 · 1 1 —2 00 4 . 1 2 )
2 0 0 1 年在新 股發行上有兩個明顯的特徵 , 一方面是按 市場化定 價的新股 價格不斷推 高 , 另一 方面是伴 隨著 2 0 0 1 年下 半年國有股減持等因素引發 了股市大幅下挫的同時 , 幾乎所有按市場定價發行 的新股 均呈現出大幅下挫 的走 勢 , 甚 至不 少股票上市首 日 或幾 日即跌破發行價 , 使投 資者承擔 了高價發 行的巨大風 險。同時 , 管 理層也注意 到市場化 定價 的種 種弊端 , 於是自2 0 0 1 年 1 1 月開始 , 在首發新股 中重新採用控制市盈率 的做法 。與原有傳統 的市盈率 定價方式相 比, 新方法在兩個 方面做出了調整 : 一是發行價格區間的上下 幅度約為 1 0 %; 二是發行市盈 率不超過 2 0 倍 。券 商和發行 人只能在嚴 格的市盈 率區間內通過 累積投標詢價決定股票 的發行價格 。 從 發行市場 的實際運作情況看 , 首次公開發行的市盈率基本保持在 1 8 倍左右 。
第 四階段 : 重新市場化階段( 2 0 0 5 . 1 一 )
2 0 0 4 年 8 月 3 0日中國證監會 發布《 關於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試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 的通知 ( 徵求 意見稿 ) 》 ( 以下簡稱《 徵求意見稿》 ) , 公開 向市場徵求意見 , 並停止了新 股發行 , 為股票發行詢價制度 的正式實施進行充分准備 。2 0 0 4年 1 2 月 7 E t 證監會發布《 關 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 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的通知》 ( 以下簡稱 《 通知》 ) , 規定 自2 0 0 5 年 1 月 1日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詢價制 的實質就是累計 投標 詢價制度 , 市場化方式 確定價格 , 政府不對價格進行 管制 。證監會重新啟動 I P O定價制度 的市場化改革是基於對股票市場成熟狀況的判斷 : 證券投資基 金等機構投資 者實力顯著增加 , 機構投資者 的定價分析 能力和參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的意願不斷增強 , 在市 場中的地位 和作用 日 益 突出。在首次公 開發行股 票中引入 向機構投資者詢價機制的條件基本 成熟 。 ① 並且認為 , I P O詢價制度有助於股票 價值 的發現 , 使股票價格 能夠准確 反映企業 的價值和市場 的實際需求 , 維護廣大公眾投資者利益 , 有利於證監會市場監管職能的發揮。因此 , 2 0 0 5 年 1 月 1 4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恢復新股發行 , 華 電國際成為 了第一隻採取詢價制度發行 的股票 。

Ⅵ 從哪些角度分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定價的合理性

首先是股票發行時的大盤情況的好壞.
發行股票公司的行業前景如何.
是否是國家支持的行業.
發行股票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
發行股票的公司有不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已經發行上市的同類公司的股價表現.
公司的每股凈資產.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的多少.
發行股票公司的每股收益.
發行股票公司的利潤增長速度.
發行股票的券商實力的高低.
主要就是這些.

Ⅶ 一個公司的股票是怎麼發行和定價的在股市裡飄的股數又是怎麼決定的

發行的方法:以前是市盈率定價和市凈率定價,根據行業的整體市盈率定價。現在這種方法淘汰了,不過任然被看作是一種估值方法。後來改為保薦人制度和詢價制度。

Ⅷ 求高人指點!新股發行機制與定價機制、發行定價機制有何區別

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IPO新股定價過程分為兩部分,首先是通過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計上市公司的理論價值,其次是通過選擇合適的發行方式來體現市場的供求,並最終確定價格。

Ⅸ 首次公開發行定價機制和股票增發定價機制相同嗎如果不同,不同之處在哪裡

基本的原則是差不多的,都是給發行的股票定價,訂完價發行。
不同的就是首發參與的范圍往往比較廣,強調公開、公平,就是私下部分比較少,絕大部分發行新股面向社會大眾,大戶、散戶一致對待。
增發,有的就是私下訂盤子,選定幾個中意的機構,增發給他們,並不面對散戶,散戶,包括持有該股的散戶,往往也沒有機會參與增發。
再有就是增發價,詢價范圍也不是象首發那麼廣,誰承銷,誰和公司商量一個價就完事,沒有多家詢價,多家參與的情況。
有的增發會配售一些給持股的全部股東,或主要股東,剩下的,面向市場發行。

Ⅹ 企業上市發行定價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在股票發行價格中,溢價發行或者等價發行都是允許的,但是不允許以低於股票票面的價格發行,又稱折價發行,因為這種發行價格會使公司實有資本少於公司應有的資本,致使公司資本中存在著虛數,不符合公司資本充實原則;另一方面,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實際上就意味著公司對債權人有負債行為,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溢價發行股票,就是以同樣的股份可以籌集到比按票面金額計算的更多的資金,從而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因此,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款列入公司資本公積金,表現為公司股東的權益,即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編輯本段影響股票發行價格的主要因素本體因素本體因素就是發行人內部經營管理對發行價格制定的影響因素。 一般而言,發行價格隨發行人的實質經營狀況而定。這些因素包括公司現在的盈利水平及未來的盈利前景、財務狀況、生產技術水平、成本控制、員工素質、管理水平等,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利潤水平。在正常狀況下,發行價格是盈利水平的線性函數,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格時,應以利潤為核心,並從主營業務入手對利潤進行分析和預測。主營業務的利潤及其增長率,是反映企業的實際盈利狀況及其對投資者提供報酬水平的基礎,利潤水平與投資意願有著正相關的關系,而發行價格則與投資意願有著負相關的關系。在其他條件既定時,利潤水平越高,發行價格越高,而此時投資者也有較強的投資購買慾望。當然,未來的利潤增長預期也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因為買股票就是買未來。因此,為了制定合理的價格,必須對未來的盈利能力做出合理預期。在制定發行價格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利潤進行理性估測。 ①發行人主營業務發展前景。 這是能否給投資者提供長期穩定報酬的基礎,也是未來利潤增長的直接決定因素。 ②產品價格有無上升的潛在空間。 這決定了發行人未來的利潤水平,因為利潤水平與價格直接相關。在成本條件不變時,價格的上升空間將直接決定利潤的增長速度。 ③管理費用與經濟規模性。 這是利潤的內含性增長因素。對此要有切實客觀的分析。 ④投資項目的投產預期和盈利預期。 投資項目是新的利潤增長點。在很多情況下,未來利潤的大幅度增加取決於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 除了利潤這一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外,發行人本身的知名度,產品的品牌,是次股票的發行規模也是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重要因素。發行人的知名度高,品牌具有良好的公眾基礎,就會對投資者產生較大的響應度,產生較大的市場購買需求,因而發行價格可以適度提升;反之,則相反。股票發行規模較大,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股票的銷售,增加發行風險,因而可以適度調低價格。當然,若規模較小,在其他條件較優時,則價格也可以適度提升。環境因素①股票流通市場的狀況及變化趨勢。 股票流通市場直接關繫到一級市場的發行價格。 在結合發行市場來考慮發行價格時,主要應考慮:第一,制定的發行價格要使股票上市後價格有一定的上升空間。第二,在股市處於通常所說的牛市階段時,發行價格可以適當偏高,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一般有資本利得,價格若低的話,就會降低發行人和承銷機構的收益。第三,若股市處於通常所說的熊市時,價格宜偏低,因為此時價格較高,會拒投資者於門外,而相對增加發行困難和承銷機構的風險,甚至有可能導致整個發行人籌資計劃的失敗。 ②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發展狀況、經濟區位狀況。 發行人所處的行業和經濟區位條件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水平有直接的影響。 以上兩個因素之所以對股票發行價格有著直接影響,其原因在於發行人所處的行業和經濟區位條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發行人的未來發展,影響到發行人的未來盈利能力,進而影響到股票發行價格的高低。 就行業因素而言,不但應考慮本行業所處的發展階段,如是成長期還是衰退期等,還應進行行業間的橫向比較和考慮不同行業的技術經濟特點。在行業內也要進行橫向比較分析,如把發行人與同行業的其他公司相比,找出優勢,特別是和同行業的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得出總體的價格參考水平。同時,行業的技術經濟特點也不容忽視,如有的行業具有壟斷性,有的行業市場穩定,有的行業投資周期長、見效慢等等,都必須加以詳細分析,以確定其對發行價格的影響程度。就經濟區位而言,必須考慮經濟區位的成長條件和空間,以及所處經濟區位的經濟發展水平,考慮是在經濟區位內還是受經濟區位輻射等等。因為這些條件和因素,同樣對發行人的未來能力有巨大的影響,因而在發行價格的確定時不能不加以考慮。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涉及面較廣。一般而言,不同的經濟政策對發行人的影響是不同的。 政策因素最主要的是兩大經濟政策因素:稅負水平和利息率。 稅負水平直接影響發行人的盈利水平,因而是直接決定發行價格的因素。一般而言,享有較低稅負水平的發行人,。其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相對較高;反之,則可以相對較低。 利潤水平一般同股票價格水平成正比,當利率水平降低時,每股的利潤水平提高,從而股票的發行價格就可以相應提高;反之,則相反。在這里,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由發行價格決定的預期收益率水平不能低於同期的利息率水平。 除了以上兩個因素外,國家有關的扶持與抑制政策對發行價格也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在現代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國家一般都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特別在經濟政策方面,國家往往採取對某些行業與企業進行扶持,對某些行業與企業的發展進行抑制等通常所說的產業政策。這樣,在制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對這些政策因素也應加以考慮。編輯本段股票發行價格方式當股票發行公司計劃發行股票時,就需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一個發行價格以推銷股票。一般而言,股票發行價格有以下幾種:面值發行、時價發行、中間價發行和折價發行等。面值發行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時價發行即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時價發行能使發行者以相對少的股份籌集到相對多的資本,從而減輕負擔,同時還可以穩定流通市場的股票時價,促進資金的合理配置。 按時價發行,對投資者來說也未必吃虧,因為股票市場上行情變幻莫測,如果該公司將溢價收益用於改善經營,提高了公司和股東的收益,將使股票價格上漲;投資者若能掌握時機,適時按時價賣出股票,收回的現款會遠高於購買金額,以股票流通市場上當時的價格為基準,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體決定價格時,還要考慮股票銷售難易程度、對原有股票價格是否沖擊、認購期間價格變動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將發行價格定在低於時價約5-10%的水平上是比較合理的。中間價發行即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折價發行即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例如公司為了充分體現對現有股東優惠而採取搭配增資方式時,新股票的發行價格就為票面價格的某一折扣,折價不足票面額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積金抵補。現有股東所享受的優先購買和價格優惠的權利就叫作優先購股權。若股東自己不享用此權,他可以將優先購股權轉讓出售。這種情況有時又稱作優惠售價。 另一種情況是該股票行情不佳,發行有一定困難,發行者與推銷者共同議定一個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預測行情要上浮的投資者認購。由於各國一規定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額,因此,這種折扣發行需經過許可方能實行。編輯本段股票發行價格方式的確立(1)市盈率定價法 (2)競價確定法 (3)凈資產倍率法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有三種情況: (1)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股票的票面價值; (2)股票的發行價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為基準來確定; (3)股票的發行價格在股票面值與市場流通價格之間,通常是對原有股東有償配股時採用這種價格。 國際市場上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考公式是: 股票發行價格=市盈率還原值*40% 股息還原率*20% 每股凈值*20% 預計當年股息與一年期存款利率還原值*20%編輯本段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要素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 (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編輯本段市場化定價方法(一) 以累計投標為主的市場化定價方法 採用累計投標法,讓機構投資者參與確定發行價格。 累計投標法源自美國證券市場,市場化的定價在累計投標法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其一般做法是,投資銀行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定價區間,在招股說明書和分析報告完成以後,分析員和銷售員通過逐個拜訪、通訊等方式向其客戶(主要是機構,如基金等)介紹發行公司的情況及股價定位,由此逐步積累定單,發現不同價格下的需求量。路演結束後,投資銀行就能根據定單確定一個基本反映供需關系的價格區間。如果在價格區間范圍內認購量很少,就調低發行價格或推遲發行;如果超額認購非常多,就調高發行價格。價格確定後,投資銀行在發行時把新股按確定的價格先配售給已訂購的大機構,再留出一定比例向公眾發售。 運用「回撥機制」讓中小投資者間接參與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回撥機制」最直接的好處是能在機構投資者與一般投資者之間建立一種相互制衡的關系。這種關系除了有利於以市場化機制確定股票在機構投資者和一般投資者之間的分配比例以外,也有利於以市場化機制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因為如果機構投資者提出的新股發行價格偏低,一般投資者可以通過踴躍申購的方式提高超額認購倍率,使得在事先制定的「回撥機制」的規則下機構投資者配售的量減小直至為零,這樣就可以防止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結果過低。另一方面,如果機構投資者提出的股票發行價格偏高,一般投資者申購的超額認購倍率勢必降低,此時,機構投資者將不得不以較高價格購買股票,這樣就可以避免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結果過高。綜合以上兩種情況,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回撥機制」能有效地約束機構投資者,使其在股票申購階段給出相對理性的價格。這種方式實際上間接給了一般投資者影響詢價結果的權利。 累計投標法的詢價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詢價方式主要是網下詢價。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累計投標法的詢價對象和詢價方式都有改進的必要:第一,我國證券市場散戶人數眾多,如果僅對機構投資者詢價,可能會使詢價結果不具有代表性;第二,我國股票市場基礎設施採用的是最先進的設備和技術,交易所的交易、登記和清算系統十分完善,運作效率高於國際成熟市場,這能極大地降低通過網上詢價方式向個人投資者詢價的難度和成本。所以在我國的證券市場,累計投標法可採用網上網下同時詢價的方法,讓中小投資者直接參與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二) 議價法的定價方法 這是指由股票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議定發行價格時,主要考慮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的高低(通常用平均市盈率等指標來衡量)、市場利率水平、發行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發行公司的風險水平和市場對新股的需求狀況等因素。一般有兩種方式: 固定價格方式。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新股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價格,然後根據這個價格進行公開發售。在我國台灣省,新股發行價格是根據影響新股價格的因素進行加權平均得出的。市場上慣用的計算公式為: P=A×40%+B×20%+C×20%+D×20% 其中:P=新股發行價格 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類似公司最近3年平均市盈率 B=公司每股股利×類似公司最近3年平均股利率 C=最近期每股凈值 D=預計每股股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在美國,當採用盡力承銷方式銷售時,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也採用固定價格方式。發行人和投資銀行在新股發行前商定一個發行價格和最小及最大發行量,股票銷售開始,投資銀行盡力向投資者推銷股票。如果在規定時間(一般為90天)和給定價格下,股票銷售額低於最低發行量,股票發行將終止,已籌集的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市場詢價方式。這種定價方式在美國普遍使用。當新股銷售採用包銷方式時,一般採用市場詢價方式,這種方式確定新股發行價格一般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根據新股的價值(一般用現金流量貼現等方法確定),股票發行時的大盤走勢、流通盤大小、公司所處行業股票的市場表現等因素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區間。第二,主承銷商協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進行路演,向投資者介紹和推介該股票,並向投資者發送預訂邀請文件,徵集在各個價位上的需求量,通過對反饋的投資者的預訂股份單進行統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對最初的發行價格進行修正,最後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三)競價法定價方法 這是由各股票承銷商或者投資者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具體實施中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網上競價。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系統按集中競價原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競價發行申報時,主承銷商作為唯一的「賣方」,其賣出數為新股實際發行數,賣出價格為發行公司宣布的發行底價,投資者作為買方,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進行申報。 第二種:機構投資者(法人)競價。新股發行時,採取對法人配售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法人投資者競價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一般由主承銷商確定發行底價,法人投資者根據自己的意願申報申購價格和申購股數,申購結束後,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對法人投資者的有效申購數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根據事先確定的累計申購數量與申購價格的關系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第三種:券商競價。在新股發行時,發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銷商,說明發行新股的計劃、發行條件和對新股承銷的要求,各股票承銷商根據自己的情況擬定各自的標書,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股票承銷業務,中標標書中的價格就是股票發行價格。 從市場化發行制度下新股定價的原則來衡量,議價法和競價法都試圖使新股的發行價格反映股票本身的價值和市場的供求關系。在用議價法定價時,新股發行價格是在按股票投資價值確定的基礎價格之上進行反復修正後確定的,修正的主要依據是行業平均市盈率或者幾家相似公司的市場平均市盈率以及路演時投資者對新股價格的反饋信息。在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上,平均市盈率水平基本上反映了市場對該類股票的需求狀況,而路演推介則是直接面向市場以徵集市場需求量,從這個角度看,議價法可以看成是以股票價值為基礎,通過「模擬」市場需求狀況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定價的准確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主承銷商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競價法雖然有各種不同的方式,但都是以股票價值作為發行底價,以此為基礎由承銷商或者投資者進行競價,是一種「直接」的市場化定價方式,只是參加定價的市場主體及其范圍存在差異。|||新股發行公司及其保薦機構應向詢價對象進行詢價。其詢價方式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 初步詢價一般是指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向不少於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並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保薦機構應在初步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初步詢價和報價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此外,公開發行股數在4億股(含4億股)以上的,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應不少於50家。 累計投標詢價一般是指在發行中,根據不同價格下投資者認購意願確定發行價格的一種方法。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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