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停牌自查一般幾天
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停牌自查一般停牌一天。
根據《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二項 壓縮重大事項停牌期限。證券交易所應當進一步縮短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項申請股票停牌的期限,明確各類型重大事項停牌的最長期限。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原則上應當強制其股票復牌。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證券交易所應當明確破產重整期間的分階段信息披露要求,並可以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破產重整期間股票停牌作出細化安排。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召開當天應當停牌。
(1)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停牌擴展閱讀:
《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第四條第一項 完善停復牌自律規則等配套制度。證券交易所應當進一步完善有關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自律規則,對停牌原則、類型、期限、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具體規定,並根據實施情況及時調整補充,做好自律管理服務工作。
同時,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股票停牌時間與成分股指數剔除掛鉤機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並定期向市場公告上市公司股票停牌頻次、時長排序情況,督促上市公司採取措施減少股票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