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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买股票

发布时间:2023-02-09 05:13:41

① 如何迅速查找连续三次涨停或跌停的股票

实例:2012年11月底至12月初,生益科技WR14线连续三次在80上方触顶,说明股价继续下跌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12月4日WR14跌破了80,多方力量复苏,股价走出了一波涨行情,此K线形态同时也是一个V形底的形态。

形态简介:当WR14在短期内连续三次上涨到95上方,且回调时不跌破80,这就说明市场进入严重的超卖状态,股价继续下跌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此时投资可以买入股票。

第一买点:WR14再次反弹不能触顶当WR14三次触顶后再次反弹时没有触顶就回落,这是空方力量已经开始衰弱的信号。此时投资者可以先建立部分仓位,并且继续观望。

第二买点:WR14跌破80当WR14跌破了80,说明多方力量复苏,多方开始主导行情,此时投资者可以加仓买入股票。

操作要点:1、如果WR14连续三次触顶时成交量持续放大,说明多方力量已经开始进入,这样的情况下该形态的看涨信号更加可靠。

2、有时WR14连续三次触顶后会直接回落,这样就没有第一个买点出现,当WR14跌破80时投资者可以直接买入股票。

3、WR14连续触顶的同时WR28的位置越高,说明之前的杀跌行情越猛烈。一旦股价见底反转,就会有更大的上涨空间。

② 张文中案件怎么回事-股城问答

张文中案件最终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为张文中犯诈骗罪,一直到2013年2月刑满出狱后,张文中先后向河北高院和最高检提出申诉;
最高法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许你一生繁华擅长便民领域问答

③ 短线王中王 论文

内幕人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简论

就世界范围来看, 很多国家和地区均以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正秩序,为其证券立法的主要目标。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国外立法通常在对那些已被证实的内幕交易行为课以民事责任(当然还包括行政的和刑事的责任)的同时,尚辅之以内幕人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以下简称归入制度),作为其前沿防线,来阻吓内幕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我国《证券法》第42条对此亦做出明文规定,但由于新法制定不久,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尚有待澄清,法律规定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因此本文拟就此试做探讨,以期于《证券法》的顺利执行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所助益。

一、法律关系的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归入制度主要涉及三层法律关系:第一层是由内幕人买入或卖出本公司股票而与相对人结成的证券法律关系;第二层是由内幕人在前一关系结束后六个月内为相反行为(卖出或买入本公司股票)而与相对人结成的证券买卖关系;第三层是在内幕人因前两层关系而获益的情况下,其与公司之间的收益归属关系。内幕人贯穿于这三层关系之中,从而使之呈现出内在的联系。首先,前两层关系中,内幕人第一次的买入或卖出是为了第二次的卖出或买入而为的,因此可以认为第一层关系具有手段性,而第二层关系则具有目的性特征,即从内部人角度讲,第一次的买或卖行为是为了第二次的卖或买而为的。但是内幕人若想获得收益,这两层关系就缺一不可,所以它们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短线交易。其次,只有短线交易有效存在,且内幕人因此而获利,才可能引发第三层关系,即公司的收益归入。倘若构成短线交易的两个法律关系有一个欠缺或不成立,则收益归入就无从进行。再次,《证券法》对前两层法律关系并不直接进行的价值评价,法律所要评价的只是第三层关系,即在内幕人与公司之间对收益进行最终的分配。在明晰了上述法律关系之后,下面将探讨归入制度的一些具体问题。

二、内幕人的界定
(一)董事、监事、经理应否受规制
将《证券法》第42条与《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38条相比较,可以发现,《暂行条例》将从事短线交易的内幕人界定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范围较《证券法》要广(后者规定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之所以如此,也许是因为立法者考虑到我国《公司法》第147条明文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而认为上述人员已无从事短线交易的可能。但问题却依然存在。
1.尽管公司法不允许董事、监事、经理转让资格股,但若其事实上转让了应当如何处理,是认为其转让行为无效而令其与交易相对人互负返还义务,还是适用归入制度,这其实是立法者早该考虑的问题。
2.《证券法》第67条仍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内幕交易禁止制度的规制范围,似乎并未受到《公司法》第147条的影响。而作为其前沿防线的归入制度,与之竟有如此大的差异,实为不妥。不论是从立法文意前后连贯一致的角度,还是从规范严谨科学的角度讲,第42条都应与第67条一致起来。
3.《公司法》第147条仅仅限制董事、监事、经理转让资格股份,而不限制其受让股份,于是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1)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之前卖出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买入,相距不超过六个月者;(2)在任职期间内买入,在去职后卖出,相距不超过六个月者;(3)任期不满六个月者,在任职前买入或卖出,在去职后卖出或买入。于情形(1)董事、监事、经理自买入后即受《公司法》第147条的限制,故先不予讨论。情形(2)是否应受规制,理论上有争议。一说认为买入及卖出时当事人均需具有董事、监事、经理身份才能受规制,是为“二端说”。一说认为只要买入或卖出时当事人具有此身份即应受规制,可谓“一端说”。美国实务界采“一端说”,我国台湾原采“一端说”,近来改采“二端说”,但颇受学者批评[1]。但无论依哪种学说,情形(3)均无法规制,至为明显。在我国,证券法学说与实务均尚不发达,因而对(2)(3)两情形如何规制少有说明。笔者认为应从归入制度立法目的出发来考量,以设定内幕人的范围。概言之,设立该制度不单纯是为了禁止短线交易,亦不仅在于使公司取得内幕人的收益,而是要以此方式积极阻吓内幕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特殊地位或职务,常能接触公司秘密,有可能利用内幕信息为短线交易,因此对其适用归入制度加以规制是必要的。具体操作上应采“一端说”,对于某些特殊情形(如上述情形(3))亦应加以规制。

(二)关于持股5%的股东的规定
关于受规制的股东,《证券法》与《暂行条例》分歧不少。一方面,《证券法》把受规制的股东范围由法人股东扩大到自然人股东(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立法者放弃了限制自然人持股数量的立场);另一方面,《证券法》将有表决权股份改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从而把持有5%以上无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也包括了进来,较《暂行条例》为全面。因为大股东无论其有无表决权均与公司有较密切的联系,可能获知公司内情,实有规制的必要。[2]然而《证券法》却未如《暂行条例》那样将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纳入规制范围,又为不足。[3]若能将二者结合,取长补短,当为最好。

三、短线交易行为的解说
《证券法》第42条规定内幕人将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者方可适用归入制度。结合该法第32、33、35条的规定,此处所说的买卖行为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公开竞价交易应无疑问,但对于以场内交易方式以外的方式买卖股票者,以及于六个月内非因买卖行为而取得或丧失股票者,应当如何对待,则值得思考。
对于以场内交易方式以外的方式买卖股票,美国司法实务界认为,如果买卖标的物为发行公司股票,不问是否在集中交易市场买卖,均适用1934年联邦证券交易法第16条b项的规定,应受归入制度的制约。在我国能否做同一解释,尚需要结合《证券法》第41、42条来分析。第41条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由此看来,其规制的对象不仅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也包括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东。于是第42条所称的“前条规定的股东”亦不仅局限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自然也包括了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东。前者进行的证券交易,依《证券法》第32、33、35条的规定,通常是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公开竞价的现货交易。而后者则显然不能采用场内交易方式。因此从解释的角度看,短线交易人的买卖方式不仅有场内集中竞价交易,也可以是场外柜台交易等其他交易方式。
在六个月内非因买卖行为而取得或丧失股票则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因质权的行使而取得或丧失股票,即内幕人买入股票后六个月内因他人行使质权而丧失股票;以及于卖出后六个月内因行使质权而取得本公司的股票。2.因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取得或丧失股票,即购买当时系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购买,实则为共同财产,于离婚之际分割过户,一方丧失股票,对方取得股票。3.因受遗赠或依继承而取得股票。4.因赠与而取得或丧失股票。5.因公司增资配股、或因公司债的转换以及因公司合并换发新股而取得股票。
上述诸情形,美国司法实务界称之为“非正统的交易(unorthodox transactions),以与“正统的的交易(garden-variety transactions)相区别。后者特指现金买受股份的交易行为。一般认为,决定该行为是否为短线交易规范下的买卖行为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该行为是否为自发的行为(whether the transaction is voluntary)。如果因超出其所控制的事件而被迫执行一项交易则此行为将无法成为内幕人滥用内幕信息的工具。2.时间上的控制(control of timing)。如果无法控制交易的时间,那么行为人将无法准确的将其交易行为与依内幕信息所预期的股份变动相配合。3.内幕人是否已获利了结(whether the insider cashes out)。如果内幕人通过交易获利并将利益转化为无风险的形式(比如现金),则该行为有可能受到短线交易规范的规制。[4]依此标准来衡量,上述行为并非完全或主要能由当事人自主控制,因此与第42条所称买卖相去甚远。当然这只是学理观点。如果上开标准能为我国证券管理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采用当为最好。

四、短线交易人:责任还是义务内幕人的短线交易收益将被收归公司所有,那么,该内幕人对公司承担的是责任还是义务呢?乍看起来,这只是个没有多少实意的概念之争。其实不然,如梅里曼教授所言:“实际生活中离开了概念人们就无法进行语言交往” [5],我们本来就生活在概念的世界里,通过概念来把握事物,人与动物的区别也正在于此[6]。如果人们对某一事物尚未能加以概念式的把握,那么人们的认识还不是深刻的。从理论上讲,法责任与法义务不是同一层面的范畴,责任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7]一般的说,在产生上责任与义务有一种继起的关系。其次,责任具有必为性和当为性,即责任的认定需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来进行,并且国家直接运用强制力保障履行,具有必须承担和实现的性质。并且责任是对否定义务行为的否定,有责主体不能拒绝,而义务则不然。就民商法领域而言,一些义务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其实现亦不需要国家权威的介入,即民法上的债务“并不包括任何对债务人的强制,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或赔偿损害,则属于民事责任问题。”[8]
就归入制度本身而言内幕人对公司负有责任还是义务,实际上反映了对归入制度的两种不同认识。若采责任说[9],则意味着内幕人的行为违反了先在的义务或侵犯了公司的权利,而要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即短线交易行为本身具有可责难性。相反,若采义务说,则表明交易行为本身没有问题(或说法律对此不加细究),只是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在内幕人与公司之间作一番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要求内幕人履行一种新设的义务。
从源头来讲,责任说多受到美国法的影响。证券法律制度原以美国最为发达,其立法模式深刻地影响了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借鉴和移植的过程中,其普通法传统对责任与义务不加严格区分[10]、常常混用的负面作用也表现了出来。然而我国法制自晚清以来,深受欧洲大陆法影响,对责任与义务多加区分,已成定式。因此为了我国法制的体系化进程,也为了证券制度能融汇于整个法律体系之中,诚有必要区分责任与义务。[11]
笔者认为义务说是妥当和可以接受的。因为一般理解责任多含否定性评价的成份,而义务则不然。若按责任说,其后果必然使交易关系被否定,使交易双方返还给付,这对交易相对人是很不利的。不过,从我国《证券法》第42条中看不出这层含义。如前所述,法律对短线交易行为本身未做任何评价(尽管立法者内心对此也许极为反感),而是利用交易成本理论驱动内幕人自己衡量利弊,主动放弃短线交易的念头,从而抑制内幕交易的发生,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另外,股东除了出资义务以外不再对公司负任何义务,因此买卖自己股票行为本身的正当性是明显的。即使该股东可能实际利用了公司的内幕信息,但在尚未被证实前也不应受到责罚。并且这种交易行为本身很少能构成对公司的直接损害,也就谈不上对公司的赔偿责任了。
在法律上,权利与义务是一对基本的范畴,往往相伴而生。因此当法律为内幕人设立一项新的法律义务——将收益交付公司时,也就赋予了公司以归入权。这实际上是在公司与内幕人之间设立了一项债权债务关系,为实现收益的重新分配铺平了道路。
这个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不以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必要,因此属于法定之债,而与合同之债有区别。其次,它与不当得利之债亦不相同。盖不当得利之债要求一方无法律上原因而获利、并致他人损害、而且获利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收益归入之债中的内幕人虽然获利,但系来自于此债权债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并且也支付了对价,有法律依据。另外内幕人的获利并未当然导致公司受到损失,因此与不当得利之债有别。再次,它与无因管理之债不同。盖无因管理要求有为本人谋利的主观条件,而内幕人显然没有为公司造福之念。最后,它与侵权之债也有区别。侵权之债“以被害人受有实际损失为构成要件,至于侵权人是否受益则非所问” [12],而收益归入之债仅以收益为必要而不问损失的有无。综上,可以认定,收益归入之债为一独立的法定之债,公司为债权人,享有归入权,内幕人为债务人,负有收益给付义务。

五、公司归入权:请求权与形成权之争
在明确了公司与内幕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后,随即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归入权是请求权还是形成权。在此问题上学者们往往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它是请求权[13],而更多的人认为其乃形成权[14]。后者理由大抵为:请求权的权利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权利内容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 各种请求权都以一定的基础权利为前提。而公司归入权的行使不要求公司对交易收益享有所有权,即归入权不以基础权利为前提,只要公司或其股东做出利益归入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且该权利的行使也使原证券买卖关系的结果发生变更,从而否定了短线交易者的利益所有, 这恰恰符合形成权的特征,因而认定归入权性质上为形成权[15]。对此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兹分述如下:
(一)请求权与形成权之争,其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值得思考。 这种思维模式的运用要受到条件的限制:诸选项必须在同一个层面上,其相互之间不存在交叉,而且各选项之和可以涵盖全部可能的情形。以此来审视请求权与形成权之争,结果不令人满意。首先,从语原角度讲,“请求权”系德国学者温德赛(Bernhard Windsheid,1817-1892)所创,用以和“诉权”相区别,而“形成权”一词乃德国学者赛克尔(Emil Seckel)所创[16]。

[1] 刘连煜:“现行内部人短线交易规范之检讨与新趋势之研究”,载《公司法理论与判例研究》(二),(台北)1998年著者自版,第200页。
[2] 赖英照著:《证券交易法逐条释义》,第三册,(台北)实用税务出版社1992年六刷,第448页。
1[3]《证券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暂行条例》第46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其不公平与不合理性是极其明显的。
[4] 此外美国法院常在特殊情况下考虑:(1)该内部人是否有接触内幕信息的途径, 或(2)若内部人因系争交易所另取得的是“经济上相当的证券”,则其造成不当利用内幕信息的可能很小, 或(3)当交易之客体为两家为其所完全拥有的公司时,从一家所获之利益,将因为另一家损失而抵销,此时亦不属于须规制之行为。见前引[1] 刘连煜文,第204--205页。
[5] [美]梅利曼:《大陆法系》,顾培东、涂正平译,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74页。
[6] 这里所说的“概念”与平常所说的“定义”不同,且与时人所反对的概念法学有别。又,反对概念法学仅反对其一切皆从僵死的概念出发,无视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的思维模式,而非反对法学概念本身。
[7] 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7页。另见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修订版,第585页。
[8] 梁慧星:“论民事责任”,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3期。
[9] 杨志华:《证券交易责任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
[10] 参见林诚二:“论债之本质与责任”,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上)》,(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7页。
[11] 关于法律体系,王泽鉴先生曾指出:“由于其本身亦系建立于价值判断之上,故亦具有规范之功能”。见“附条件买卖买受人之期待权”,载《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2页。
[12] 钱国成:《论侵权行为》,载刁荣华主编:《中国法学论著集》,(台北)汉林出版社1976年版,第404页。
[13] 郑玉波著:《民法债编各论》(下册),(台北)1972年著者自版,第474页。 转引自前引[2]赖英照书,第464页。
[14] 如史尚宽先生认为,“依余所见,此项请求权性质为形成权。”见氏著:《债法各论》,(台北)著者1973年自版,第417页;另见,前引[2]赖英照书,第468页;雷兴虎:《论公司的归入权》,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第105页。
[15] 参见前引[14]雷兴虎文, 第105、106 页。
[16] 郑玉波著:《民法总则》,(台北)三民书局1979年11版,第47页、第50页。1958年Hans Dolle教授在第42届德国法学家年会上发表题为Juristische Entdeckungen的专题演讲,指出形成权作为法学上一个重要的发现,其基础乃由Enneccerus所奠定。Enneccerus在其关于法律行为的著作(1889)中讨论到所谓“取得之权能”(Erwerbsberchtigungen),并尝试探究此项难以纳入权利体系中之“权利”的发生及本质。其后Zitelmann在其关于国际私法的著作中,以贯彻新认识所必须具备的明确、精细与一般化的能力,铸造了法律上“能为之权利”(Rechte des rechtlichen K?nnens)——权能(Kannrecht)——的概念,Hellwig对此深表赞同,最后由Emil Seckel在其属于德国民法学上最卓越的论文(Die Gestaltungsrechte des bürgerlichen Rechts:Festschrift für Koch(1903))中,以创造性的文字,妥当简要地称之为“形成权”(Gestaltungsrecht),并对制作严密的分类,标明其本质,探讨其发生、变更、让与、消灭等问题。见Hans Dolle:“法学上之发现”,王泽鉴译,载《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四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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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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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典型疑难刑事案例评析的图书目录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原则和适用范围
1. 方某某盗用他人电话号码案
2. 金某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抢劫、强奸案
3. 外国公民朴某在我国某公司驻外办事处抢劫案
4. 刘某某在国外被判刑回国后再审案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的故意和过失
1. 胡某某故意杀人案
2. 陈某某故意放火案
3. 王某强行开车故意杀人案——浅谈间接故意犯罪的认定
4. 王志波驾车肇事后逃逸故意伤害案
5. 张宏军投放有毒玉米不慎毒死野生动物猕猴案
6. 张某某过失重伤案
7. 邓某某过失重伤案
8. 刘某失火案
9. 刘甲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10. 林某某致使两儿童死亡案
11. 吕文涛私自架设电线过失致人死亡案
12. 董某枪走火致人死亡案
13. 徐某、余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第二节 刑事责任
1. 尤某某被劳动教养案
2. 未满14周岁的何某投毒杀人案
3. 魏某某脱逃时不满十六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案
4. 偏执性精神病人杨某某杀人案
5. 间歇性精神病人钟某某在精神失常时伤害他人案
6. 赵润峰在患癫痫控制能力不完全状态中杀人案
7. 邓某某犯盗窃罪因精神发育迟滞被减轻处罚案
8. 何某某醉酒后杀人案
9. 刘义德在嗜酒所致精神障碍状态中乱杀无辜案
10. 张全理非典型性病理性醉酒后杀人案
11. 王新伟、翟二鹏两个聋哑人故意杀人案
12. 韦某某为逃脱强奸正当防卫案
13. 方顺为制止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案
14. 陈某某假想防卫过失重伤他人案
15. 胡某某不适时防卫致人死亡案
16. 王某、唐某防卫杀人案
17. 李某防卫致人死亡案
18. 妥某某防卫过当案
19. 王某某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案
20. 林某某紧急避险造成严重损失案
21. 张某某紧急避险造成损失案
第三节 犯罪预备、未遂与中止
1. 杨某某等人意欲抢劫他人财物案
2. 武玉利等三人共同预备抢劫案
3. 桑某某强奸未遂案
4. 王子彬在故意杀人的过程中中止犯罪并救护被害人案
5. 刘某中止犯罪案
第四节 共同犯罪
1. 樊某某、刘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案
2. 李某某、张某某、王某海、王某利非法经营案
3. 何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盗窃、窝赃案
4. 段某某等人犯罪集团案
5. 张某某、周某某、魏某某抢劫杀人案
6. 杨超世等人共同犯罪案
7. 李某某、刘某某抢劫杀人案
8. 杨某某教唆刘某某杀人案
9. 邱天星、邱运喜等人被判无罪案
第三章 刑罚及其适用
1. 孟某某、施某某杀人案
2. 王某故意杀人案
3. 何某某等人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交出钱财案
4. 波某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被驱逐出境案
5. 王某某、权某某、唐某、张某某、孙某某、樊某某盗窃、倒卖文物案
6. 江某某盗窃案
7. 苏某故意杀人自首案
8. 李某某等五人非法经营、受贿案
9. 苗玉军、陈立新撞伤人后抛弃被害人案
10. 王某某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案
11. 马某某在判决执行期间脱逃、盗窃案——浅谈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12. 张某某在服刑期间有漏罪又犯新罪案
13. 杜某某、孙某某、周某华、周某友、贺某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
14. 桂某某非法经营、受贿案
15. 管某某受贿、贪污案
16. 王某某、黄某某盗窃被判缓刑案
17. 杨新平犯盗窃罪不宜适用缓刑案
18. 王某劳改期间立功被减刑案
19. 顾某某在服刑期间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被假释案
20. 阎某某非法拘禁他人案——浅谈追诉时效
21. 王复生犯包庇罪超过追诉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案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 赵某荣、徐某某、赵某强、刘某某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2. 孙某某、林某某、高某某间谍案
3. 王某煽动分裂国家案
4. 孙某、于某为金钱出卖国家秘密案
5. 韩彦清为境外的机构刺探国家秘密案
6. 某甲、某乙以传教为名、散布反党反政府言论案
7. 李某担心因贪污败露而叛逃国外案
8. 卢顺序、宁念慈、俞德孚特务案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 汤某某故意杀人、放火案
2. 彭先池放火自焚烧毁他人房产案
3. 魏某某决水案
4. 艾某某爆炸杀人案
5. 林某某投毒案
6. 黄兴文等三人倒卖毒猪肉案
7. 吴某某驾车撞人案
8. 陈跃进为逃避交警检查超速行驶撞人致死案
9. 王某某失火案
10. 郑某某过失决水案
11. 张某某过失爆炸案——浅谈过失爆炸罪的认定和处罚
12. 吴某某过失引起中毒案
13. 周某某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案
14. 强某某破坏交通工具案
15. 陈开华劫持汽车案
16. 贺某某破坏交通设施案
17. 韩庆举、程效针盗剪铁路通讯线破坏交通设备和通讯设备案
18. 吐某地等三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19. 刘某某过失破坏交通工具案
20. 曹某某过失破坏交通设施案
21. 黄某某过失破坏燃气设备案
22. 阿利穆拉多夫·沙米利·哈吉—奥格雷劫持飞机案
23. 胡志军以挟持人质劫船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4. 陈某某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25. 孙某某劫持航空器案——浅谈劫持航空器罪的构成与处罚
26. 陈某某劫持汽车案
27. 王某某、肖某某破坏通讯设施案
28. 宋某某过失破坏通讯设施案
29. 王某某、马某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30. 祖某某、向某某盗窃、抢夺枪支、弹药和盗窃、抢劫案
31. 黄某某、林某某、谬某某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窝藏案
32. 胡某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上车危害铁路运输安全案
33. 刘某某催促司机加速交通肇事案
34. 申某某在刹车失灵时跳车致使乘客伤亡案
35. 李福生违章驾车撞死多人案
36. 王和平酒后驾车肇事案
37. 殷某某偷接高压输电线致人死亡案
38. 李某某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案
39. 卡某某等14人重大责任事故、玩忽职守案
40. 祖景琪擅自驾车引发重大责任事故案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 张某销售假冒红塔山牌香烟案
2. 白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3. 邹某某、寇某某假冒商标制造和推销劣质药品案
4. 吴某某等三人毒杀他人耕牛销售有毒牛肉案
5. 王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浅谈销售伪劣种子罪的认定和处罚
6. 滨海饭店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
7. 肖晗等九人生产、销售假酒、假冒商标、投机倒把案
8. 范青等人用工业酒精兑制假酒出售案
9. 郭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
10. 某电器配件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热水器案
11. 林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12. 常某等十三人和丹东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五单位走私汽车案
13. 杨某某、陈某某等人走私武器、弹药案
14. 何某某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案
15. 陈某林、陈某培走私大熊猫皮案
16. 肖长春、金复新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投机倒把、猎杀珍贵濒危动物案
17. 刘某山、范某某、刘某走私、行贿、受贿案
18. 刘扬走私枪支案
19. 秦简走私汽车案
20. 岳朗等人走私伪造的货币案
21. 黎明、刘东山走私虎骨、虎皮案
22. 吴某某伪造货币案
23. 林某某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案
24. 张某某变造货币案
25. 刘某某变造支票案
26. 龙某某伪造股票案
27. 李荣、陈连忠伪造有价证券案
28. 黄某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案
29. 梁某某以伪造的存折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案
30. 李某某等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案
31. 李某某、齐某某保险诈骗案
32. 韩某强等偷税案
33. 赵某某抗税案
34. 朱某某妨碍追缴欠缴税款案
35. 何某辉、颜某某、何某池、钟某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案
36. 顾某某、林某某、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7. 程安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8. 蒋明、石林、李震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9. 张建仁等非法印制、倒卖假发票案
40. 程水标非法印制、出售各种发票、车票案
41. 申德存出卖证件齐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 魏平等人非法印制、倒卖发票案
43. 邓某等人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案
44. 邓某某、于某、隋某某、王某某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5. 韩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46. 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47. 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浅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
48. 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延安印刷厂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案
49. 李某某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50. 某电子计算机集团公司假冒他人专利案——浅谈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和处罚
51. 伍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52. 陈甲、陈乙虚假广告宣传案
53. 罗某诈骗案
54. 匡怀忠、匡明忠盗窃技术秘密案
55. 章某某、姜某某未能履行合同案
56. 钟向南等人倒卖黄金饰品案
57. 花某某、宋某某在列车内强卖饮料并打伤旅客案
第四章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罪
1.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
2. 蒋云平故意杀人案
3. 刘剑平醉后杀人案
4. 王新民私设电网致人死亡案
5. 李领东用爆炸的方法故意杀人案
6. 姜玉珍邀约他人杀害丈夫案
7. 邵安国与妻子相约共谋自杀案
8. 张某某在与恋人相约自杀的过程中故意杀人案
9. 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
10. 曹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11. 孙某某故意伤害案
12. 赵伟酒后驾车肇事后将被害人弃之郊外死亡案
13. 王士齐泄私愤开车撞人案
14. 吕伟非法为他人戒毒致人死亡案
15. 王玉和报复杀人案
16. 李付海意外伤害他人致死案
17. 张文、刘元卿酒后殴打他人致死案
18. 故意伤害公安人员致死案
19. 故意毁人容貌伤害案
20. 徐某某等棍打奸夫致死案
21. 李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
22. 陈学谷过失重伤案
23. 姜朝标绑架人质致人死亡案
24. 张某某强奸案
25. 王某某奸淫幼女案
26. 李某某强奸案
27. 张某某、齐某某强奸案——浅谈妇女构成强奸罪主体的要件
28. 张某某强奸案
29. 温某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
30. 仇某非法拘禁奸夫案
31. 柯某岁、柯某祥、柯某海、王某某绑架勒索、抢劫案
32. 林某某偷盗幼儿勒索财物案
33. 王春生出卖亲生子女案
34. 刘淑琴、王珍拐卖妇女案
35. 贾某某拐卖妇女案
36. 李某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
37. 刘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案
38. 何某某诬告陷害案
39. 杭某某诬告陷害案
40. 黄其尧将错就错诬告陷害他人案
41. 王某某非法搜查案
42. 孟某某持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43. 任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侮辱他人案
44. 唐某某诽谤案
45. 杨怀远、余秀英诉张士敏利用小说进行诽谤案
46. 张文厚、杨恩智诽谤他人案
47. 沈某某、牟某某诽谤案
48. 丁某刑讯逼供案
49. 刘某某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
50. 某宗教事物局强迫和尚火化案
51. 胡某某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
52. 袁某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
53. 王某某妨害邮电通讯案
54. 焦春生等人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
55. 马长岭、李京波在索债过程中非法拘禁他人案
56. 江南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57. 朱某某报复陷害案
58. 岑某作、岑某柏破坏选举案
59. 张玉芹诉金少龙重婚案
60. 肖康平假离婚又与他人非法登记结婚案
61. 肖某某重婚案
62. 杨某某伪造火车代用票案
63. 李某某倒卖旅客车票案
64. 林某某破坏军人婚姻案
65. 寿某某虐待侄女案
66. 赵某某、何某某将女婴遗弃在医院案
67. 张某某、康某某拐骗未成年人案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 牛某等八人抢劫案
2. 伍某某盗窃杀人案
3. 胡永春利用公安人员身份伙同他人抢劫案
4. 张俭、刘峰、陆海成、孟庆轩抢劫案
5. 占国宗等人在共同盗窃过程中以暴力拒捕案
6. 刘百纯以露阴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案
7. 齐文利以恐吓、胁迫的方法抢劫出租车案
8. 朱广胜等人参赌输钱后抢劫赌资案
9. 张记冬、李锐、张小红、李建国抢劫、盗窃、包庇、销赃案
10. 魏甲、魏乙盗窃案
11. 戴久刚与承包放羊人共同盗窃羊只案
12. 刘勤记以欺骗为掩护盗窃他人车辆案
13. 周国强强奸后又窃取被害人的财物案
14. 周文斌在他人店中偷走他人掉在地上的钱包案
15. 蔡××被指控犯盗窃罪案
16. 马治、张水月盗窃国家基本建设债券和其他财物案
17. 余明盗窃股票案
18. 范云星等人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
19. 周华盗窃重要技术成果案
20. 纪昌全、陶一景在失主追问下承认盗窃事实并退出赃款案
21. 宫会友等人将他人失散的羊只宰杀卖肉不构成盗窃罪案
22. 丛某诈骗罪
23. 龙海江等人变造火车票向车站退票诈骗钱财案
24. 秦月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受贿案
25. 伊静媛非法集资牟取暴利案
26. 李世成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
27. 田简简与张克龙用他人遗忘的活期存折冒领存款案
28. 任纪军虚报注册资本并诈骗他人钱财案
29. 南明哲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案
30. 王某某抢夺案
31. 李干文乘货主不备抢夺承运的货物案
32. 孟东在实施流氓行为的过程中抢夺他人财物案
33. 马某某侵占他人财产案
34. 张某某侵占他人遗忘物案
35. 陈某侵占案
36. 丁大寅侵占案
37. 宿某某、吕某某索取贿赂、敲诈勒索案
38. 王建国、张井龙以抓嫖客为名敲诈他人钱财案
39. 毛文宏、黄玉明设置圈套敲诈勒索案
40. 彭某某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案
41. 苏某某、杨某某挪用救灾专款罪
42. 刘某某放火烧毁水泥袋案
43. 高某某锯毁他人的苹果树破坏生产经营案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 朱某某妨害公务案
2. 陈全等人妨害公务案
3. 毛金珠洪闹、冲击法庭公务案
4. 张伟逃避追缴欠税案
5. 美国籍案犯吴某某为境外机构、组织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
6. 陈忠冒充公安人员招摇撞骗案
7. 刘某伪造公文、盗窃、变造证件案
8. 梅某某、李某某、常某某、于某某、诈骗、伪造公文、印章案
9. 朱某某窃取国家重要秘密案
10. 熊某某利用微机盗窃银行库款案
11. 胡某科、胡某飞聚众冲击检察机关案
12. 邵某兰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13. 林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
14. 黄某某等寻衅滋事案
15. 马某某传授犯罪方法案
16. 刘某勇、刘某军、王某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
17. 乔某某等人侮辱国旗案
18. 夏某某聚众淫乱案
19. 张某某开设赌场案
20. 陈某某伪证罪
21. 禹某敏等八人非法管制、非法拘禁、窝藏、妨害公务、行贿案
22. 田某某凶庇案
23. 吴某炳等三人盗窃、窝赃、销赃案
24. 陈某某拒不执行调解协议案
25. 抗拒执行判决案
26. 沃尔柯夫·弗拉基米斯拉夫·瓦列里耶维奇等抢劫、脱逃案
27. 黄某、张某劫夺在押人案
28. 黄某某组织越狱案
29. 黄某伟等七人拐卖人口、组织运送他人偷越边境案
30. 邓某某、宋某某贪污、偷越国境、诈骗案
31. 陈某某、高某某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
32. 周某某破坏国(边)境界碑、界桩案
33. 郝某破坏珍贵文物案
34. 侯某某等19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
35. 郑安西等人倒卖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
36. 张楠进口“洋垃圾”案
37. 黄某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案
38. 谢某某为患者实施切脾手术时玩忽职守错切肝脏案
39. 任某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案——浅谈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和处罚
40. 贾某某非法摘取节育环致死人命案
41. 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浅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与处罚
42. 胡某某捕杀中华鲟案
43. 高金玉等人猎杀大熊猫、倒卖大熊猫皮案
44. 周某某等人盗伐林木案
45. 郑某某滥伐林木案——浅谈滥伐林罪的认定与处罚
46. 王国定“以罚代证”致使村民滥伐林木案
47. 何某某等走私毒品案、温某某等贩运毒品案 肖某某等制造、贩卖毒品案
48. 陈明、赵建贩卖毒品案
49. 黄忠、陈义贩卖毒品,陈被从轻处罚案
50. 李怀玉、赵以宁贩卖咖啡因案
51. 周长生盗卖毒品杜冷丁案
52. 马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53. 张某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浅谈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与处罚
54. 唐某某窝藏毒品案
55. 丁某某窝藏毒品犯罪所得财物案
56. 廖某某、曾某某走私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化学物品案
57. 杨某华非法种植罂粟案
58. 招某某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案、周某某在出售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欺骗他人食用毒品案
59. 富某某、何某某组织他人卖淫案
60. 刘某某强迫他人卖淫案
61. 郑某某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案
62. 张某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
63. 郑某某卖淫传播性病案
64. 苏州宝碟激光电子有限公司及卜兴华、钟建生侵犯著作权和复制淫秽物品案
65. 陈某某等人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奇异的性婚俗》案、阚某某复制计算机淫秽软盘出售案
第七章 贪污贿赂罪
1. 沈某某贪污案
2. 薛根和等人内外勾结贪污银行巨款案
3. 宣告袁某某无罪案
4. 赵某某无罪释放案
5. 胡某某受贿案
6. 高某某受贿案
7. 徐某贪污、受贿案
8. 周北方受贿、行贿案
9. 罗某某、李某某、陈某某、梁某某、赵某某收受贿赂案
10. 郭政民收受外商贿赂案
11. 夏华山为帮助他人办理出境定居手续斡旋受贿
12. 叶某某以欺骗手段改购货合同获取钱财案
13. 徐某某、范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14. 代明亮将发货票抵押金挪给他人使用案
15. 刘晨利用电脑高级密码挪用公款炒股
16. 夏某某为帮助他人办理出境定居手续介绍贿赂案
17. 洪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8. 张某某、李某某私分国有资产案
第八章 渎职罪
1. 潘某某、史某某玩忽职守案
2. 程国义等玩忽职守案
3. 王某帮助犯人逃脱案
4. 卢某玩忽职守案
5. 张某某、叶某某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收受贿赂案
6. 许某某徇情枉法案
7. 李某华、李某贵、马某某徇私舞弊案
8. 李某任意减免纳税人税款案
9. 张某某私放在押人案
10. 尹泽明私放罪犯案
11. 冯健参与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案
12. 张也盗窃全国高考试卷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
13. 宋维乾玩忽职守案
14. 张翼等泄露国家机密案
第九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1. 张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2. 姚某把不合格兵员送进部队案
3. 王某雇佣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案
4. 梅某私自生产军服案
5. 李某阻碍执行军事职务案
6. 梁某某泄露军事秘密案
7. 凌某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案
8. 树某某玩忽职守案
9. 王某某造谣惑众案
10. 高某某战时自伤案
11. 田某某逃离部队案
12. 王某某武器装备肇事案
13. 王某某、肖某某盗窃军用物资案
14. 郭某某遗弃伤病军人案
15. 王某某虐待部属罪

⑤ 我有两位直接领导.职称一样.但他们关系很差.我的同事都已确定自己跟哪个领导混!我该怎么办

与各种人相处的秘诀 —— 一把万能钥匙

——张文铭 整理
会与人相处,可以让你少走弯路,尽早成功。其实,每一个人要取得成功,仅有很强的工作能力是不够的,你必须两条腿走路,既要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又要处理好人际关系。
事实上,由于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兴趣爱好以及观念的差异,我们所遇到的人也就形形色色、各种各样。倘若你明白对方属于哪种类型的人,对症下药,见机行事,交流起来就容易多了。哈佛大学公关学教授史密斯•泰格总结了与各种人相处的种种类型:

无私好人型这种人因为他们的确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所以也就往往容易被人忽视,他们不会坏你的事儿,所以你可能也会忽视或者拿他们不当回事。如果那样的话你就错了,其实他们才是你可以真心相处的朋友。办公室里无友谊的论断,只有在这些人身上才会失去它的意义。

固执己见型 这类人一般观念陈腐,思想老化,但又坚决抵制外来建议和意见,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对待这种人,仅靠你三寸不烂之舌是难以说服他的。你不妨单刀直入,把他工作和生活中某些错误的做法一一扩大列举出来,再结合眼下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醒他将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这样一来,他即使当面抗拒你,内心也开始动摇,怀疑起自己决定的正确性。这时,你趁机摆出自己的观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那么,他接受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傲慢无礼型 这种人一般以自我为中心,自高自大,常摆出一副盛气凌人、惟我独尊的架势,缺乏自知之明。和这种人打交道或共事,你千万不要低三下四,也不要以傲抗傲,你只需长话短说,把需要交待的事情简明交待完就行。如果求他办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毫无表情型 这种人,就算你很客气地和他打招呼,他也不会做出相应的反应。按心理学中所说,叫无表情。无表情并不代表他没有喜怒哀乐。只是这种人压抑住了激情,不表露出来罢了。所以,对于这种人,你无需生气,只需把你想说的继续往下说,说到关键时刻,他自然会用言语代表表情。

沉默寡言型 这种人一般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与言辞。但并不代表他没话说。和他共处,你需要把谈话节奏放慢,多开掘话题。一旦谈到他擅长或感兴趣的事,他马上会“解冻”,滔滔不绝地向你倾诉起来。

自私自利型 这种人一般缺少关爱,心里比较孤独。他永远把自己和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你要他做些于己不利的事,那你便难于和他沟通了。和这种人相处,你必须从心灵上关注他,让他感受情感的温暖和可贵。

生活散漫型 这种人缺乏理想和积极上进的心,在生活中比较懒惰,工作上缺乏激情。和这种人相处,你只有用激将法把他的斗志给挖掘出来。

深藏不露型 这种人自我防卫心理特强。生怕你窥视出他内心的秘密,其实,这是一种非常自卑的表现。你想了解他的为人和心理,不妨和他坐在一起多喝几次酒,让他酒后吐真言。

行动迟缓型 这种人一般思维缓慢,反应迟钝。和他做朋友可以,和他共事,就不是理想的搭档了。

草率决断型 这种人乍看起来反应敏捷,常常在交涉进行到高潮时,忽然做出决断,缺乏深谋远虑,容易做出错误判断。和他相处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给他泼泼冷水,让他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感情用事草率做决定。

过分糊涂型 这种人有点精神分裂倾向,做事时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低下,理解能力不够。这种人和行动迟缓者一样,不是理想的共事伙伴。但交朋友,这种人很有人缘。看起来随便、大度。

家庭妇女型 这类人不仅指女性,有一部分男性也很“妇女”。这种人,上班一进办公室就把家里昨天晚上直到今天早上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跟办公室里的人讲。如果实在没什么说的,就跟你重复昨晚的电视剧。单位的事情没有他们不知道的,张家长李家短的,手里做着工作,嘴上也不闲着。遇见分个福利什么的,他们会尽挑好的往自己那里拢。这种人让你心烦,在你心情不好时,听见他们在你耳边嗡嗡,可能会让你恨不能骂两句才解恨。不过你千万不要发火,这样的人,你少接他们的话就是了,他说什么你全当没有听见。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候不太会说你的坏话,还可能说你的好话的,因为他们比较有同情心。

搬弄是非型 这种人与前一种类型的人相比有质的不同。他们可能嘴也不愿闲着。但却是到处打听周围人的隐私,并乐于制造、传播一些谣言,企图从中获得些什么。而且,在他们的心中,任何人都不在话下(上司除外),而他们自身却没有什么所长。这种人让你讨厌,但他们并不可怕。所以,你也不必如临大敌,与他们计较。只要他们说的构不成诽谤,又能伤着你什么呢。

欺负新人型 这种人的思想,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多少有一些。他们对待新到的人,不管性别、年龄怎样,都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拿你不当回事,指使你做这做那,尽是些“下活”。这种人并非真正的坏人,至多算个素质低下的“小市民”,只要他们做得不过分,我劝你还是忍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自然会接受你的。不过你如果不愿忍,或者说没有那么长时间的耐性,你也不妨抓好时机,奋起反击他们一两次。而这种人一般都是欺软怕硬的主儿,只要你反击,十有八九他们会不敢再怎么样你了,他们的矛头很快会指向下一个新来的人。

性格古怪型 这种人多半是天生的,有很大的遗传因素在里边,但他们不势利,也不愿与人同流合污。你可能会莫名其妙地与他们“遭遇”冲突,但不要记恨他们。他们一般是事情过去了也就算了,会仍然像从前一样对你,所以,你不要企图去改变人家什么,当然,人家也不想改变你什么。对这种人,注意不要做过深的交往,也不能对他们有过激的行为和语言。

清狂高傲型 这种人谁也看不起,包括自己的顶头上司。他们处处要显得与众不同,比别人优越,他们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刚刚在报上读到的知识或者奇闻,就会当自己的知识当众卖弄。其实这种人的内心是有着深深的自卑的,他们多半是目光短浅的人,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对这种人,你根本用不着与之计较,他喜欢吹嘘自己,那就由他去吧。就是他贬低了你,你也不要去与他们较量,何必与不在一个层次上的人分个谁行谁不行呢。

阴毒恶人型 这种人才是你最应该引起注意的人呢。这种人不多,但几乎每个集体里都会有。而且这种人,不与他一起工作过一定长的时间,是不可能发现他们的阴毒的。他们绝大多数是以其反面出现的。在你刚与之接触时,他们非常热情主动,并会积极地为你解决一些小困难,而且为你想得很周到,也表现出来真是为了帮助你的样子,客观上也能达到使你好的效果。但是,这里有个前提,你不能侵犯他们的利益。你侵犯了一点,他们可以忍让,甚至他们也会自己牺牲些小小的利益,比如一定量的金钱,一定量的时间,但是,关键时,你是绝对不能占他们的便宜的,也绝对不能走在他们的前边的,比如晋级、加薪等。否则的话,他们会立即拉下脸来,与你拼个你死我活。

这种人很难对付,因为他们一般早已以他们的假相取得了上司的信任,你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是万万不能与之争斗的。如果你发现了这种人,最好是少招惹他们,但敬而远之也不行,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最好的办法是与他们办事时,多装糊涂,让他们看不起你,觉着你对他们没有什么威胁。如果你真想与他们争斗一番的话,你必须越级向更高层领导反映他们的恶行(因直接领导已被他们抓在了手里,上司更相信他们而不相信你,欠水平的上司还可能把你的话传到他们的耳朵里),同时还要有一旦不成,立即离开他们的准备。不过这样你的损失可能就要大些了,但是这总比你与他们在一起耗着强,因为你是绝对耗不过他们的。哪种类型的人,对症下药,见机行事,交流起来就容易多了。哈佛大学公关学教授史密斯•泰格总结了在职场与各种人相处的种种类型:

看完好好玩味下 ,我看了收获很大

相信对你处理人际关系也会有帮助

衷心祝你好运 !

⑥ 八股文的危害有多大

八股文题目,内容,格式都限制太严。考生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因此扼杀了作者的创意。结果造成八股文内容空洞,专讲形式,成了文字游戏。

读书人为了考取功名专研析八股文,但八股文的限制太严,而且题目限于经书,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程朱义理之学在科举制度的引导下逐渐僵化。顾炎武言:“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



八股文存废争议

于八股文存废的争议,在康熙、乾隆之间,似乎一直没有间断过。清末徐珂编《清稗类钞》“考试类”有一条记云:“雍正时,有议变取士法废制义者,上问桐城张文和公廷玉,对曰:‘若废制义,恐无人读《四子书》讲求义理者矣。’遂罢其议。”

可见民间和官方对八股文的争议,从康熙初、经雍正至乾隆,在近百年的漫长时期中,始终没有间断过。不过民间对八股文的争议,常常有这种情况,就是有些人学问很好,甚至八股文写的也很好,却不一定能考中。

如《儒林外史》所写的范进,开始考了二十多次,连个秀才也未考上,直到五十四岁还考秀才。但也有的人,考中秀才,多年又考不中举人。

考中举人,多年又考不中进士。这种情况,很平常,而这些考不中的人,不少学问都很好,八股文写的也很好。由于考不中,便愤愤不平,在诗文著作中,便要发牢骚,骂科举制度、骂考试官,骂八股文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八股文

⑦ 有谁知道09会计从业资格试题《会计基础》考试答案

上海市二○○九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会计基础》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复式记账要求对每一交易或事项都以 B 。
A. 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B. 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C. 不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D. 相等的金额在总分类账和两个以上相应的明细账户中进行登记

2、对某项交易或事项表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记录称为 B 。
A. 会计记录 B. 会计分录 C. 会计账簿 D.会计报表

3、康宁公司“原材料”总账账户下设“甲材料”和“乙材料”两个明细帐户。2009年3月末,“原材料”总账账户为借方余额450 000元,“甲材料”明细帐户为借方余额200 000元,则“乙材料”明细帐户为 C 。
A. 借方余额650 000元 B. 贷方余额250 000元
C. 借方余额250 000元 D. 贷方余额650 000元

4、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而向承兑银行交纳的手续费应计入 B 。
A. 管理费用 B. 财务费用 C. 生产成本 D.销售费用

5、不属于无形资产的是 D 。
A. 商标权 B. 专利权 C. 非专利技术 D.商誉

6、万豪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企业,2009年3月销售甲产品1 000件,开出普通发票中的总金额为123 6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该笔业务,万豪公司确认的应交增值税为 C 元。
A. 3 708 B. 3 819 C. 3 600 D.4 000

7、泰明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3月收购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现金支付,收购的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批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D 元。
A. 950 000 B.827 000 C. 840 708 D.826 500

8、宝来公司2008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 500 000元。2008年,宝来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00 000元,实现利润总额3 000 000元,应交所得税1 000 000元(实际上交900 000元),提取盈余公积200 000元,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0 000元。宝来公司2008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D 元。
A. 3 00 000 B. 3 100 000 C. 3 500 000 D. 3 400 000

9、不需要采用订本式账薄的是 B 。
A. 总分类账 B. 固定资产明细账
C. 库存现金日记账 D.银行存款日记账

10、会计人员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将领用的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用材料误计入制造费用并已登记入帐,应采用的错账更正方法是 C 。
A. 划线更正法 B. 补充登记法 C. 红字更正法 D.抽换凭证法

11、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盈,应通过 D 账户进行核算。
A. 待处理财产损益 B. 营业外收入
C. 营业外支出 D.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可以根据总账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的资产负债表项目是 A 。
A. 应付职工薪酬 B. 货币资金 C. 存货 D.固定资产

13、能够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是 C 。
A. 经营活动 B. 投资活动 C. 筹资活动 D.业务活动

1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从 B 。
A. 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日算起
B. 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C. 年度会计报表签发日算起
D. 下一会计年度首月末之日算起

15、嘉辉公司发行普通股1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向证券公司支付发行手续费20万元,向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支付咨询费60万元。嘉辉公司发行普通股计入股本的金额应为 D 万元。
A. 5 000 B. 4 920 C. 4 980 D.1 000

16、“发料凭证汇总表”不能提供的信息是 C 。
A. 领料金额 B. 领料人 C. 借方科目 D.领料单张数

17、“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期末 C 。
A. 可能有借方余额 B. 可能有贷方余额
C. 无余额 D. 以上都不对

18、宏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3月25日,宏润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项加工劳务,劳务成本为15 000元,共收取加工费为26 325元(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加工劳务实现的营业利润为 B 元。
A. 11 325 B. 7 500 C. 3 825 D.22 500

19、关于余额试算平衡表,下列表述中部正确的是 A 。
A. 全部账户的期初余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
B.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的贷方起初余额合计
C. 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合计
D.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20、“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 C 。
A. 收入类账户 B.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C. 损益类账户 D. 负债类账户

21、“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表示 D 。
A. 本期实现的净利润 B. 本期发生的净亏损
C. 累计实现的净利润 D. 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2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D 。
A.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通过“短期借款”核算,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核算
B.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和长期借款利息均通过“应付利息”核算
C.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通过“短期借款”核算,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
D. 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通过“长期借款”核算

23、恒伟公司对发出存货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2009年3月1日,乙材料的月初结存量为40吨,单价为3 100元/吨;3月份共购入乙材料60吨,单价为3 000元/吨;3月份生产领用乙材料共计70吨,则本月发出存货的单价为 D 原/吨。
A. 3 060 B. 3 050 C. 3 100 D.3 040

24、现金收款凭证上的日期应当是 B 。
A. 编制收款凭证的日期
B. 收取现金的日期
C. 所附原始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D. 登记现金总账的日期

25、企业增加实收资本的途径不包括 B 。
A. 资本公积转赠资本 B. 发放现金股利
C. 所有者投入资本 D. 盈余公积转赠资本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瑞丰公司2009年2月应计提折旧额为120 000元,2月份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为10 000元,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为25 000元;2009年3月份增加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为28 000元,减少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额为21 000元。瑞丰公司2009年3月份和4月份应计提折旧额分别为 AD 元。
A. 105 000 B. 127 000 C. 134 000 D. 112 000

2、不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 ACD 。
A. 白条抵库 B. 提取现金 C. 出租出借账户 D. 设立小金库

3、2008年7月25日,惠灵公司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尚未收到发票账单,暂估价为60 000元。2008年8月10日,惠灵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的发票账单,货款70 000元,增值税额11 900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惠灵公司所作的从暂估价入账到用银行存款付讫全过程的账务处理,正确的会计分录有 ACD 。
A. 借:原材料——A材料 6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 000
B.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 000
贷:原材料——A材料 60 000
C. 借:原材料——A材料 6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 000
D. 借:原材料——A材料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 900
贷:银行存款 81 900

4、构成留存收益的有 BD 。
A. 实收资本 B. 盈余公积 C. 资本公积 D. 未分配利润

5、可以跨年度继续使用的账薄有 BC 。
A. 总分类账簿 B. 固定资产明细账
C. 应收账款明细账 D. 银行存款日记账

6、无论采用何种账务处理程序,登记明细账的依据都有 ABC 。
A. 原始凭证 B. 原始凭证汇总表
C. 记帐凭证 D. 汇总原始凭证

7、下列会计分录中,反映企业资金筹集业务的有 AD 。
A.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B.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C.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D.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8、2009年3月10日,泰宝公司材料仓库根据领料单发出甲材料一批。其中:车间生产产品用材料1 500件,车间管理用材料50件,企业管理部门用材料160件。该领料单属于 BCD 。
A. 外来原始凭证 B. 自制原始凭证 C. 执行凭证 D. 一次凭证

9、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 ABCD 。
A. 资产负债表 B. 利润表
C. 现金流量表 D.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0、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ABC 。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B.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C.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D.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2、资本公积属于资本的范畴,是准资本和资本的储备形式。( √ )

3、工业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4、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单位交易或事项的具体内容设置明细账户。( √ )

5、公司管理人员薪酬计入生产成本。(×)

6、2009年3月28日,飞达公司购入一台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为34000元并可以抵扣;发生运费5000元,税务部门允许按7%的扣除率计算扣除增值税。该项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204650元。( √ )

7、除2法是指以差错数除以2,用得出的商数来查找帐簿中记错方向的数字,可用于现金长、短款的查找。( √ )

8、应收及预付款项都是企业的短期债权,应收帐款收取的对象是货物,预付帐款的收取对象是货币资金。(×)

9、盘盈的存货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重置成本作为实际成本。( √ )

10、“在途物资”帐户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收到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11、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 )

12、 宇浩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对于该批毁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元,在进行帐务处理时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帐户。( √ )

13、为避免调号、重号,会计人员必须在填写凭证的当日同时填写记帐凭证编号。(×)

14、 华南公司于2009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用存出投资款购入某种股票100000股,每股成交价8。2元(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2008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2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2000元。华南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帐价值为800000元。( √ )

15、对于没有余额的帐户,结帐后在“借或贷”栏及余额栏均不做标示。(×)

16、在实地盘存下,本期发出数=期初结存数+本期收入数-期末实存数。( √ )

17、鸿运公司2009年3月“主营业务成本”帐户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本期发生额分别为450000元和150000元,则2009年3月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期金额为600000元。( √ )

18、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核算。( √ )

19、2008年12月31日,嘉瑞公司“长期借款”帐户贷方余额520000元,其中的200000元将于2009年7月1日到期。嘉瑞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借款”项目的“期末余额”应为320000元。( √ )

20、如果遗失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向开具单位请求重新开具。(×)

21、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 )

22、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商业汇票存款,均必需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帐户核算。(×)

23、在存货单价始终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同一企业相同的存货收发业务,无论采用什么计价方法,所计算的存货发出成本都相同。( √ )

24、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根据“企业帐面存款余额”调节后的存款余额,必定等于根据“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25、所谓帐务处理程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会计凭证和帐簿的种类、格式,会计凭证与帐簿之间的联系方法,由原始凭证到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等。( √ )

四、不定项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30分)
(一)万青公司采用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2009年3月份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3日,销售部员工张文出差,预借现金1500元。
4日,行政部门以现金800元购买办公用品一批。
6日,销售产品一件,售价900元,增值税153元,产品已发出,货款通过现金收讫,该产品的成本550元同时结转。
8日,已库存现金支付第一生产车间维修费用200元。
10日,领用甲材料一批60000元,其中:生产产品用55000元,行政管理部门用3000元,车间管理用2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1-3题:
1、根据上述业务按月编制的科目汇总表中,“库存现金”帐户发生额分别为 AC
A、借方发生额1053元 B、借方发生额900元
C、贷方发生额2500元 D、贷方发生额2300元

2、根据上述业务按月编制的科目汇总表中,所有帐户的发生额合计分别为 BD
A、借方发生额63553元 B、借方发生额64103元
C、贷方发生额63553元 D、贷方发生额64103元

3. 3月10日领用甲材料的会计分录涉及的帐户有 ABCD
A、原材料 B、生产成本 C、管理费用 D、制造费用

(二)宝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9年3月份,宝发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2日,销售甲产品100台,单价为450元/台,货款尚未收到;甲产品3月初结存数量500台,单位成本310元/台;本月入库2000台,单位成本为320元/台;甲产品发出库存商品的成本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
20日,为增加本公司员工福利,公司管理层决定向全体职工每人发放1台本企业生产的乙产品。公司共有职工300人,其中生产工人200元,车间管理人员40人,厂部管理人员60人。乙产品不含市场售价2000元,单位成本1450元。
宝发公司3月份共实现营业利润260000元,发生财务费用12000元,管理费用50000元,营业外支出4000元,所得税税率25%(本月应交所得税全部上交),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4-6题:
4、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BD
A、3月份甲产品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是318元/台
B、3月2日销售的甲产品应结转成本31800元
C、企业向员工发放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向职工提供货币性福利
D、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属于期间费用

5、3月20日,对于利用产品发放福利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有 ACD
A、借: 生产成本 468000
制造费用 93600
管理费用 140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2000
B、借: 生产成本 400000
制造费用 80000
管理费用 1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600000
C、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D、借:主营业务成本 435000
贷:库存商品 435000

6、宝发公司交纳所得税、计提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有 AD
A、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4000
贷:银行存款 64000
B、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8500
贷:银行存款 48500
C、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55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727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4550
-任意盈余公积 7275
D、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2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96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9200
-任意盈余公积 9600

(三)富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9年3月1日销售甲产品200件,单价3000元/件(不含税),单位成本为2250元/件。由于是成批销售,富辉公司给予购货方5%的商业折扣,同时提供现金折扣,折扣条件为“2/20-N/30”(增值税部分不能折扣)。客户于3月19日付款,同时退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10件产品(假定相应的销项税额可以冲减),其余货款全部用银行存款付讫。3月1日该销售业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7-10题:
7. 3月1日,富辉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包括 BD
A、借:应收帐款 70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B、借:应收帐款 666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6900
C、借:应收帐款 653562
贷:主营业务收入 55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4962
D、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00
贷:库存商品 450000

8、3月19日,对于销售退回,富辉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包括 AB
A.借:主营业务收入 2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45
贷:应收帐款 33345
B、借:库存商品 22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2500
C、主营业务成本 35100
贷:应收帐款 35100
D、借:主营业务收入 29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998
贷:应收帐款 34398

9、3月19日,富辉公司收到货款编制的会计分录中不正确的是 ABC
A、借:银行存款 687960
财务费用 14040
贷:应收帐款 702000
B、借:银行存款 619164
财务费用 12636
贷:应收帐款 631800
C、借:银行存款 620883.9
财务费用 12671.7
贷:应收帐款 633555.6
D、借:银行存款 622725
财务费用 10830
贷:应收帐款 633555

10、如果富辉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25%,在只考虑上述业务的情况下,该业务发生后富辉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增加 C
114000元、103170元和77377.5元
109170元、109170元和81877.5元
103170元、103170元和77377.5元
103170元、142500元和106875元

(四)2009年3月31日,松南公司有关帐户期末余额及相关经济业务如下:
(1)“库存现金”帐户借方余额2000元,“银行存款”帐户借方余额35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帐户借方余额500000元。
(2)“应收帐款”总帐帐户借方余额350000元,其所属明细帐户借方余额合计为480000元,所属明细账贷方余额合计130000元,“坏帐准备”帐户贷方余额为30000元(均系应收帐款计提)
(3)“固定资产”帐户借方余额8700000元,“累计折旧”帐户贷方余额260000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帐户贷方余额为600000元。
(4)“应付帐款”总帐帐户贷方余额240000元,其所属明细账户贷方余额合计为350000元,所属明细帐户借方余额合计为110000元。
(5)“预付帐款”总帐帐户借方余额130000元,其所属明细帐户借方余额合计为160000元,其所属明细帐贷方余额合计为30000元。
(6)本月实现营业收入2000000元,营业成本为150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40000元,期间费用为100000元,营业外收入20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11-15题:
11、松南公司200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余额”栏的金额是 A 元。
A、852000 B、2000 C、352000 D、502000

12.松南公司200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两个项目“期末余额”栏的金额分别是 BD 元。
A、480000 B、450000 C、350000 D、130000

13、松南公司200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的金额是 C 元。
A、8700000 B、6100000 C、5500000 D、6700000

14、松南公司200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帐款”和“预付帐款”两个项目“期末余额”栏的金额分别是 BC 元。
A、240000 B、380000 C、270000 D、130000

15、松南公司2009年3月“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本期金额”栏的金额分别是 ABD 元
A、160000 B、180000 C、120000 D、135000

⑧ 所有拥有油页岩开采技术和提纯技术的公司股票

页岩气概念股1.海默科技午后放量涨停,同期带动相关该题材个股走强。2.江钻股份低开高走,当前冲高近2.8%。3神开股份,4山东墨龙等个股当前也呈现快速走高。

一。油页岩主要用途
可提炼出各种燃料油类,也可炼制出各种合成燃料气体及化工原料,副产品还可用于制砖、水泥等建筑材料。归纳起来,油页岩有三种主要用途:
1、干馏制取页岩油及相关产品
若将油页岩打碎并加热至500℃左右,就可以得到页岩油。我国常称页岩油为人造石油。一般来说,1吨油页岩可提炼出38至378公升(相当于0.3至3.2桶)页岩油。页岩油加氢裂解精制后,可获得汽油、煤油、柴油、石蜡、石焦油等多种化工产品。
2、作为燃料用来发电、取暖和运输
首先是用来发电。利用油页岩发电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把油页岩用作锅炉燃料,产生蒸汽发电;另一种是把油页岩低干馏,产生气体燃料,然后输送到内燃机燃烧发电。目前普遍采用前一种形式。其次,可以利用油页岩燃烧供暖。在2001/2002年度,爱沙尼亚利用油页岩发电和向居民、工业供暖所创造的效益分别占国家税收的76%和14%,对其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再次,可以利用油页岩燃烧带动发动机,用于长途运输。
3、生产建筑材料、水泥和化肥
作为附加品,油页岩干馏和燃烧后的页岩灰主要用于生产水泥、砖等建筑材料。在德国,每年有30万吨油页岩用于水泥的生产。在我国,油页岩干馏和燃烧后的半焦灰渣用来制造砌块、砖、水泥、陶粒等建材产品。
此外,油页岩还可以直接用于有机肥料的生产。如我国陕西铜川市汇源实业开发总公司就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印台地区现有的油页岩资源,在原有50000吨磷肥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年产50000吨油页岩有机复合肥的生产线。
不同国家对油页岩的用途不同。在爱沙尼亚,油页岩主要用来发电和提炼页岩油;在巴西,油页岩主要用作运输燃料;在德国,油页岩主要用于制造水泥和建筑材料;在中国和澳大利亚,油页岩主要用于提炼页岩油和用作燃料;在俄罗斯和以色列,油页岩主要用于发电。
二。。
油页岩概念股
1.冠豪高新。纸企冠豪高新也来"玩票" 拟1.11亿元购油页岩矿采矿权

随着全球能源价格高涨和油气资源日趋紧张,在技术进步的刺激下,油页岩炼油,作为一种重要的常规能源替代品,日益引起资本市场的关注。辽宁成大、天立环保等均是市场上备受瞩目的油页岩概念公司。如今,冠豪高新或将迈入这一领域。因筹划重大事项而停牌中的冠豪高新在今日披露进展公告,"油页岩"成为关键词。

冠豪高新的这一公告仅寥寥数语,却透露出重要信息。10月12日召开的冠豪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推进茂名油页岩、高岭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购买广东省茂名市茂名油页岩矿田金塘区的采矿权,并开展油页岩、高岭土的开采、加工业务。
2,天立环保。。。。天立环保涉足油页岩领域斥资亿元拿矿。据天立环保披露,公司日前与孙刚、张文喜、刘志文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动用10000万至140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上述自然人所持三鸣页岩科技、永久页岩科技各100%股权。两家目标公司均拟从事小颗粒优质页岩陶砂及高效保温陶粒砂切块产业技术开发,并利用其掌握的页岩资源进行新型建材生产加工。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家公司由于工艺技术原因,生产设备调试尚未成功,建材项目未投产,故均未展开实际经营,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零,截至去年末两公司净资产合计仅为2057万元。天立环保之所以溢价购其股权,正是看中目标公司旗下的露天油页岩资源。作为最核心资产,目标公司所持相关采矿证矿区范围内页岩地质储量合计为7755万吨。

天立环保目前是国内电石行业领先的装备集成商,并在两大关键设备--密闭炉和气烧石灰窑上具有核心技术。据天立环保介绍,公司拟将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研发的"油页岩全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应用于本次收购项目,项目的核心技术是油页岩的干馏,在油页岩干馏提油原理的基础上,立足于国内外相关行业,尤其借鉴公司在电石及冶金行业密闭矿热炉的先进技术,开发出适用于各类型油页岩的干馏密闭炉,以此打造油页岩利用技术研发、干馏密闭炉设备设计与制造、油页岩全资源产业开发的闭环油页岩产业链,主产品则是页岩油。
3、粤电力(000539):2005年11月,粤电力控股的广东粤电油页岩矿电联营有限责任公司在茂名市宣布成立,该项目规划总容量1200MW,首期投资37亿元,首期建设2台200MW燃油页岩循环流化床机组并配套建设年生产能力600万吨的油页岩矿区。目前,公司对广东粤电油页岩发电有限公司累计投入资金19660万元,股权比例达到83.66%。按公司的规划,对该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后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看好其发展前景不言而喻。另据官方资料披露,茂名地区的油页岩储量相当丰富,已探明储量高达53.9亿吨,占全国第二位,是广东省非常重要的能源资源。

4、辽宁成大(600739):辽宁成大桦甸油页岩正式点火出油,桦甸市的油页岩含油率高达10%-20%,是目前中国已探明的油页岩资源中含油率最高的优质、高品位油页岩。
辽宁成大公告新疆宝明矿业资产评估情况:辽宁成大于2010年10月公告投资新疆宝明矿业62%股权,此次评估的新疆吉木萨尔县石长沟一带油页岩为宝明矿业所有的四块油页岩矿之一,勘查面积21.04平方公里,在4块矿中勘查面积排第二位,根据此次评估结果,该矿评估计划可开采31.50年,可采储量 18000万吨,评估价值4亿元。该项目计划建设期1.5年,若进展顺利,预计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将实现投产。
桦甸项目有望于2011年下半年达产。公司桦甸油页岩项目已于2010年3季度顺利点火试车,目前已上两台锅炉,2010年以设备调试为主,2011年上半年将再上两台锅炉,在调试正常后,该项目有望于2011年下半年达到20-25万吨/年产能。
成大生物分拆上市预期明确:公司已启动成大生物分拆上市工作,若进展顺利,预计2011年中后期可完成上市。2010年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市场份额快速扩张,目前批签发份额已达80%左右,业绩爆发式增长已无悬念。
5、吉电股份(000875):桦甸市拥有油页岩项目。中电投入主公司,有望加速整合步伐,中电投集团在未来几年内将在吉林投资建设核电、风电,并有意向参与油母页岩的开发与利用。核电、风电以及油母页岩都是国家大力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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