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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和干股

发布时间:2021-06-25 06:11:17

『壹』 干股、实股、虚拟股的区别是什么

1、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2、虚拟股,又称“发起人股”或“递延股”或“红利股”,指无代价获取的股份。 其持有与普通股持有人拥有的权利不同,其持有人没有表决权,干股的盈余分配和清偿剩余财产的位序均排在其他股票之后,只有在普通股或优先股持有人的权利履行后才享有对公司资产的拥有权。它也代表公司将一些库存股,有关股份是为奖励公司管理层而保存起来,但要待管理层有一定成绩后才可获得的股份。
与实际股的区别:
与实际股权激励类似的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的股票,在公司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区别在于:虚拟股票模式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也无需工商登记。
另外,虚拟股激励不同于实股激励,后者着眼于合法合规,强调静态机制;而前者更注重激励效果,强调动态机制。

『贰』 公司给期权是什么概念和公司给的干股有没有区别

什么是期权

一、期权的概念
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了一笔费用(权利金)之后,获得了期权合约赋予的、在合约规定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拥有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与此不同,期权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买方支付权利金后,有执行和不执行的权利而非义务;卖方收到权利金,无论市场情况如何不利,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则负有履行期权合约规定之义务而无权利。
期权也是一种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是已经规范化了的。以小麦期货期权为例,对期权买方来说,一手小麦期货的买权通常代表着未来买进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一手小麦期货的卖权通常代表着未来卖出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买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卖出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而卖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买进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
期权的价格叫作权利金。权利金是指期权买方为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向期权卖方支付的费用。对期权买方来说,不论未来小麦期货的价格变动到什么位置,其可能面临的最大损失只不过是权利金而已。期权的这一特色使交易者获得了控制投资风险的能力。而期权卖方则从买方那里收取期权权利金,作为承担市场风险的回报。
二、期权的特点
(一)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
如图1-3,对于成本为1800元/吨的期货多头部位,价格每上涨一元,部位盈利就增加一元,价格每下跌一元,部位亏损就增加一元。对于期货空头部位,则正好相反。
损益 1800 期货价格 图1-3 期货部位损益图如图1-4,是执行价格为1800元买权多头的损益图。其到期损益图是条折线而不是一条直线,在执行价格的位置发生折角。如果期货价格小于期权执行价格,买权处于虚值状态,在到期时没有价值。买权的买方将损失全部的权利金20元,但无论期货价格跌有多深,买权的买方的亏损都不会再随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货价格为1820元,则买权处于损益平衡状态;如果期货价格大于期权执行价格,此时买权多头与期货多头部位的性质相同,买权的损益与期货价格的变化之间开始呈同向变动关系。
损益 1800 1820
期货价格 图1-4 买权多头损益图

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二)期权交易的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的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
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三、期权与期货的区别
(一)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具有合约规定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期权交易中,买方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是否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卖方则有被动履约的义务。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卖方则必须以履约的方式了结其期权部位。
(二)买卖双方的盈亏结构
期货交易中,随着期货价格的变化,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与亏。期权交易中,买方潜在盈利是不确定的,但亏损却是有限的,最大风险是确定的;相反,卖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潜在的亏损却是不确定的。
(三)保证金与权利金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交纳交易保证金,但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权利金,但要交纳保证金。
(四)部位了结的方式
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中,投资者了结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种:平仓、执行履约或到期。
(五)合约数量
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只有交割月份的差异,数量固定而有限。期权交易中,期权合约不但有月份的差异,还有执行价格、买权与卖权的差异。不但如此,随着期货价格的波动,还要挂出新的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因此期权合约的数量较多。
期权与期货各具优点与缺点。期权的好处在于风险限制特性,但却需要投资者付出权利金成本,只有在标的物价格的变动弥补权利金后才能获利。但是,期权的出现,无论是在投资机会或是风险管理方面,都给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
四、为什么交易期权
(一)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期权以期货合约为标的,可以说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权既可以用来为现货保值,也可以为期货业务进行保值。通过买入期权,为现货或期货进行保值,不会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风险。通过卖出期权,可以降低持仓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执行价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权的综合使用,使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体裁衣的保值策略成为可能。
(二)期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投资策略。期货交易中,只有在价格发生方向性变化时,市场才有投资的机会。如果价格处于波动较小的盘整期,市场中就缺乏投资的机会。期权交易中,无论是期货价格处于牛市、熊市或盘整,均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获利的机会。期货交易只能是基于方向性的。而期权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于期货价格的变动方向,也可以进行基于期货价格波动率进行交易。当投资者看多波动率时,可以买入跨式(Straddle)、宽跨式(Strangle)等交易组合;相反,如果投资者看空波动率,可以进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杆作用。期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到期日较短的虚值期权。与期货保证金相比,用较少的权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样数量的合约。下面以平值期权为例,与期货作一比较。
假定:强麦期货价格为1900元/吨,保证金比例为5%即95元;强麦期权执行价格为1900元/吨,波动率15%,年利率1.98%。不同到期日的买权理论价值与期货保证金对比见表1-1。表1-1 期权与期货的杠杆作用比较
到期时间买权权利金(元/吨)占期货保证金之比
1个月 34 30%
2个月 49 45%
3个月 61 60%

期权是一种投资工具,可以用在任何投资领域,如股票、外汇、石油等各种商品。举一个简单例子,您想买一套房,与房产商谈好价钱是3000元/平米,并预付了两万元订金,这样就决定只要您想买进,对方必须卖出(义务),买与不买是您的权利。即使房价上涨,房产商也必须卖出;如果房价下跌,您可以不买,大不了订金不要。这就是期权.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所谓的“干股”。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分额的股份。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但是,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我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其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抵押的股份。

『叁』 期权股和原始股有什么区别

1、权力不同。

原始股持有人对公司享有部分所有权,而期权只是一种买卖的选择权,在期权合约作用下的股票交易,只有一些分红,原始股权力要比期权股大得多。

2、灵活性不同

期权比原始股灵活,各个因素都可以设计(包括如何分期、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对转让的限制)、对任何人可以多次给、还可以先让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预留一定数目的期权(即讲好公司可以为期权目的增发多少),然后管理层在这范围内决定分给谁。

3、风险不同

对持有人来说,拿原始股一般要掏钱,而拿期权不需要掏钱,只有到行权时才需要掏钱。创业总有风险,如果创业失败,原始股一般就变成废纸了,期权持有人不会行权,虽然没有收益,但至少比原始股出资人少扔些钱。这样一比,可以看出来拿原始股要比拿期权资金压力大,风险高。

对创业者来说,应当把自己尽可能多的资金、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企业中去,才会全力以赴拼命干,因此创业者应当出资持有实股。对于人力资本高的员工用期权比较恰当,期权既不会马上加重他的资金负担,又让他觉得有奔头。

(3)股票期权和干股扩展阅读:

投资者若购得千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肆』 股权,期权;干股,原始股的区别

1、定义不同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 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2、灵活性不同

期权比原始股灵活,各个因素都可以设计(包括如何分期、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对转让的限制)、对任何人可以多次给、还可以先让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预留一定数目的期权(即讲好公司可以为期权目的增发多少),然后管理层在这范围内决定分给谁。

3、风险不同

对持有人来说,拿原始股一般要掏钱,而拿期权不需要掏钱,只有到行权时才需要掏钱。创业总有风险,如果创业失败,原始股一般就变成废纸了,期权持有人不会行权,虽然没有收益,但至少比原始股出资人少扔些钱。这样一比,可以看出来拿原始股要比拿期权资金压力大,风险高。

对创业者来说,应当把自己尽可能多的资金、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企业中去,才会全力以赴拼命干,因此创业者应当出资持有实股。对于人力资本高的员工用期权比较恰当,期权既不会马上加重他的资金负担,又让他觉得有奔头。

『伍』 期权和干股的区别

干股是指对某种特殊人物,不要他发股金,却算他入了若干股份,就是说,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这叫干股.
至于老板给员工股份作为奖励,在美国早已实行.
实股就是通常的股票,可以流通的
股票分红
股份公司在支付股息之后仍有盈余,将其再分派给股东的分配活动,股东分得的除股息以外的盈余部分就是红利。对于非纯粹股份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来说,分红是指投资入股的投资组织成员按其投资比例分配企业税后盈利中分红基金的分配活动。股票分红遵守下列原则:分红的方法应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分红过程必须依照法规章程办理;公司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则少分,亏损时不分,股东分红采用平等原则,分配的金额、日期等对各个股票持有者不应存在差别,并且,优先股不参与分红。
预案公布后,分红资金会自动打入你的帐户。
股权激励案例四:干股+实股+期权
案例展示:这是一家由三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是华东地区著名的internet应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础网络应用服务商。公司发展迅速,年销售额增长率达到500%,公司在几年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管理、技术优秀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经邦咨询认为: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集力和效率。因此,经邦咨询为其设计了一套干股+实股+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计划:在增资扩股中由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
第二部分,岗位干股计划:
a.岗位干股设置目的
岗位干股的设置着重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业绩表现,只要在本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就有资格获得岗位干股。
b.岗位干股落实办法
岗位干股的分配依据所激励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业绩表现,岗位干股于每年年底公司业绩评定之后都进行重新调整和授予,作为名义上的股份记在各经理人员名上,目的是为了获得其分红收益。岗位干股的授予总额为当期资产净值的10%.
第三部分,股份期权计划:
a.股份期权设置目的
股份期权设置着重于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实现关键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b.股份期权的授予
从原股东目前资产净值中分出10%转让给被激励对象。依据每位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量化比例确定获受的股份期权数。如本计划开始实施时一次性授予,可假定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将公司当期资产净值划分为若干股份,授予价格即为每股一元。行权时经理人员以每股一元的价格购买当时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陆』 干股转股份,以及期权协议问题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分额的股份。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因此,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但是,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所以,如果你出了现金的,就应该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否则,只能是期权之类的,只有分红权,而没有净资产的索取权。上面朋友的答案不完全正确。

『柒』 律师:什么是干股,实股与期权

干股是指对某种特殊人物,不要他发股金,却算他入了若干股份,就是说,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这叫干股.
实股就是通常的股票,可以流通的。
期权就是:从原股东目前资产净值中分出10%转让给被激励对象。依据每位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量化比例确定获受的股份期权数。如本计划开始实施时一次性授予,可假定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将公司当期资产净值划分为若干股份,授予价格即为每股一元。行权时经理人员以每股一元的价格购买当时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捌』 实股、干股、分红股、期股的区别

1. 实股(财股)

实股给的对象,就是在公司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人。大家知根知底,因为实股在退出的时候,需要法律来界定,如果双方不服的话,要用法律去解决。所以给实股一般是承认他的历史贡献。股票,可以进行流通,今天上市企业的股票,都属于实股。企业可以将实股进行合同转价,合同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 期股

期股是一种虚拟的股份,就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成公司的实股。如果一个人的才与德还看不清楚,还要观察一段时间,这时给期股比较合适。他可以先享受股份的分红权,但是他不能享受产权上面的股份。期股可以在1~2年以后过户,变成实股。

3.分红股

俗称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分红股股东的权利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仍定为瑕疵股份。

4. 干股(身股)

干股是没有出钱拥有的股份。特殊岗位、人物,不需要股金投资,算他入股,可以分红。例如一个店投资是100万元,你拿5万元占实股,你再占10万元的干股,那么你占企业总股份的15%。如果在5年内或10年内,要求你退出,将按照企业15%的总投资来进行折价。这就是企业干股和实股的组合。

(8)股票期权和干股扩展阅读: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对于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而言,提到股权,更多的时候指的是一种利益分享机制,而非真实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称之为虚拟股,如华为员工持有的股权。国内很多培训机构、咨询公司均抢滩虚拟股权市场,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理论培训和方案设计服务,但服务效果千差万别。虚拟股激励不同于实股激励,后者着眼于合法合规,强调静态机制;而前者更注重激励效果,强调动态机制。

『玖』 干股和实股的区别

股权,外文名 equity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1.实股(财股)
实股给的对象,就是在公司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人。大家知根知底,因为实股在退出的时候,需要法律来界定,如果双方不服的话,要用法律去解决。所以给实股一般是承认他的历史贡献。股票,可以进行流通,今天上市企业的股票,都属于实股。企业可以将实股进行合同转价,合同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 期股
期股是一种虚拟的股份,就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成公司的实股。如果一个人的才与德还看不清楚,还要观察一段时间,这时给期股比较合适。他可以先享受股份的分红权,但是他不能享受产权上面的股份。期股可以在1~2年以后过户,变成实股。
3.分红股
俗称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分红股股东的权利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仍定为瑕疵股份。
4. 干股(身股)
干股是给没有出钱的人的股份。特殊岗位、人物,不需要股金投资,算他入股,可以分红。例如一个店投资是100万元,你拿5万元占实股,你再占10万元的干股,那么你占企业总股份的15%。如果在5年内或10年内,要求你退出,将按照企业15%的总投资来进行折价。这就是企业干股和实股的组合。
(9)股票期权和干股扩展阅读: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 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股权激励的模式:
主要的激励模式包括三种,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权三种。
股权激励就是关于“股散人聚,股聚人散”的艺术与学问,股权激励的核心就是让核心员工真正成为公司的主人,获得股权的员工不再是雇佣劳动者,而是公司的股东,企业事业的主人,但是股权激励不是员工福利,而是专门针对公司事业打拼的奋斗者;股权激励是给一个公司奋斗型员工的稀缺品,工资和奖金给普通员工,公司最宝贵的奋斗型人才应该获得是股权。

『拾』 什么是干股投资干股有什么风险吗

下面我用一篇以公司角度的文章概括一下你所说的干股问题,方便理解他的优缺点: 【股权激励与“干股”】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权(或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就目前股权激励的立法状态来看,法律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操作指引已日趋完善,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允许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尤其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工具予以较详细的规定,并对实施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进行了规范。但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目前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引,以哪种形式进行股权激励,具体如何操作,实务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尚无定型的模式。 在实务操作中,“干股”通常被有限责任公司用作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此所谓之“干股”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干股”的直接定义。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通常意义上的“干股”是指未实际出资而通过股权无偿转让即赠与的形式取得的股权。很多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初创型科技企业对股权激励的实行有着很强的愿望,这些企业为了挽留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希望通过股权激励使这些员工成为企业的“真正所有者”,共享收益,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充分挖掘和发挥优秀人力资源的能量和潜力,保持企业稳固和强劲的发展动力。当这些优秀的员工取得干股后,与公司的关系就会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从取得干股那一刻起他们不再是公司的“外人”,除了像往常一样天天到公司报道上班外,无论实际占有多少比例的股权,他们已经对公司产生了“归属感”。这种微妙的差异,也即劳动关系与股东关系的并存究竟会对公司产生多大影响,会产生哪些问题,我们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探讨。【失败的案例】上海江东科技有限公司(化名)在初创期时通过赠与2%股权的激励方式吸纳公司技术部门干将王某成为公司的股东,当时公司净资产仅为三百万元人民币。通过几年的发展,江东公司发展迅猛,公司净资产已达上九千万元人民币。此时,王某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其他股东回购他所持有的股权,公司虽然极力挽留但王某去意已决。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公司提议以王某入股时的净资产作为基准价进行回赎,但王某却主张以其离职时的净资产为基准价他才同意转让。六万元变成了一百八十万元,江东公司为了尽快能从公司人合性危机中解脱出来,其他股东最终也只能花一百八十万元回购了王某持有的股权。【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论及双方产生争议的原因,是因为江东公司当时在作股权激励时没有意识到“干股”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没有对股权激励方案作出一个整体的筹划方案。笔者通过分析,将以“干股”进行股权激励所涉法律风险归结到以下几点:1、劳动关系解除无涉股东身份的变化。如前所述,员工取得干股后便具有了劳动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劳动关系和股东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所基于的事实和法律均不相同,无论是因“干股”受让人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均不导致股东身份的否认,因此,即使“干股”受让人不再为公司工作,但他仍然是公司的股东,依然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分红权等股东权利。2、股东关系处理不当会将公司推入诉讼不断的漩涡。“干股”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后,无论持有1%的股权还是99%的股权,均有权利行使《公司法》所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这主要包括知情权、表决权和盈余分配权,若股东关系处理不好,会引发一系列股东诉讼纠纷,而这些纠纷往往流程漫长,耗费公司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相对于正处在创业阶段或初步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来说,如果处理不得当,不但会影响公司发展的整体战略部署,而且有可能对本来就底子薄弱的小型微利企业造成致命打击。3、股东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决策效率。公司“干股”的受让人成为股东后,公司的重点决策都必须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表决,无论这些“干股”的受让人的表决仅流于形式还是真正起到决定性影响,都势必会在程序上拉长公司决策产生的过程,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决策效率的降低。1、“干股”转让中的税务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假设激励员工的股权是老股东出让的,则是否缴税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该股权通过无偿赠与来转让,那么赠与人无需缴税,但受赠人的纳税义务不一定会被豁免。因为虽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受赠股权为非税行为,但某些地方的税务机关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股权赠与规避纳税义务,已规定受赠股权免税仅限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于其他情形,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20%的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是该股权通过平价或低价来转让,若转让时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高于其出资额的,那么税务机关有权按净资产核定股权转让价格,并按公允价值计征所得税。此外,假设激励员工的股权是由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而来,则员工所得增资部分的股权按照法律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九级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还有,若激励员工的股权以期权(行权)的形式约定转让的,那么税务问题也是按上述方式处理的。【法律风险防控】经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公司谋划股权激励方案时对相关法律风险防控进行必要的筹划,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股权激励方案的最终目的能够真正实现。首先,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就应当在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退出机制。可以明确约定好股权退出的条件和股权转回时的受让对象,如设计一些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当“干股”的受让人业绩达不到公司要求时,公司即可强令要求其将股权转让给特定的标的股东。当然亦可以就股权退出限定期限,以保证股权激励能够惠及更多的优秀员工。其次,要在股权激励方案筹划时就决定股权回购的认购价格。应当在公司章程或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认购的基准价格和作价依据,既可以约定以“干股”受让时公司的净资产为基准,也可以约定以股权退出时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准。再次,不管“干股”的受让人是多大的股东,都要尊重他们的股东权益。不要认为这些“干股”股东仅拿分红就行了,对于公司的账务和重大决策无权过问,股权激励的初衷就是为了使得这些优秀的员工在公司找到“归属感”,通过让他们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来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自身的才干和潜能,若肆意剥夺这些“干股”股东的权益,不但不益于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反而容易滋生纠纷,最终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最后,要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的薪资待遇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一方面是为了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吸纳更多优秀的骨干员工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才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这些“骨干”在获得股东身份后停滞不前、坐享其成,公司在他们达不到股权激励初始期望和目的时,可以有理有据地剥夺其股东地位,进而最大限度的避免股东间纠纷诉讼的发生。 我现在正在做达人计划的任务,希望你能支持一下加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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